根据生态环境部《对于开展全国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工作的通知》(环办〔2011〕4号)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 773-2015)
、
省生态环境厅《对于做好我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4〕209号)
的要求
,
无锡市拟开展
2024年
度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深度排查及评估工作,现将有关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人名称:无锡市生态环境局;
2、项目名称:2024年度无锡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深度排查及评估项目;
3、项目预算:
2(略);
4、项目工期:
202
4
年
12
月31日前完成
;
5、采购文件:详见附件;
6、评分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二、投标人条件
投标人参加本次公开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叁、采购项目服务内容
根据生态环境部《对于开展全国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工作的通知》(环办〔
2011〕4号),《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 773-2015)“9.3 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省生态环境厅《对于做好我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4〕209号),各地要对城市水源地定期开展环境状况评估。为保障饮用水水源地安全,拟委托第叁方技术单位通过资料查阅、台账检查、无人机排查、卫片识别等方式,对全市7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个乡镇级及以下饮用水水源地,2个应急水源地开展水源地环境状况开展深度排查,并组织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识别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的问题,形成《无锡市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报告》、《无锡市地级以下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报告》、《无锡市乡镇级及以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报告》和《无锡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应急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报告》,动态更
新上述饮用水源地矢量图,协助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建立水源地档案。
四、竞争性谈判地点和时间
时间:
2024年
12
月
2
日(周
一
)1
4
:00
;
(略)
199号市民中心11楼321会议室;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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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五、竞争性谈判程序
1、报名:投标人须于
2024年
12
月
2
日(周
一
)14:00
前,将投标单位名称告知(略)
2、报价:投标人须于
2024年
12
月
2
日(周
一
)14:00前
,向采购人提交一正、
叁
副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要求详见采购文件),超过规定时间提交的将予以拒绝。
3、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核验并登记报价人的以下文件资料:报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文件及其身份证原件,审查报价人的资格条件、申请书内容及
签章是否符合要求,未带身份证原件及申请书不符合要求的视同放弃比选。
4、评审、确定中选单位:通过竞争性谈判和
谈判小组综合打分情况确定中选公司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