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2024AYYFZ0010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度瑶海区二环内环卫综合保洁
首次公告日期:202
4
年
11
月
11
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
本项目原采购公告“项目基本情况”中“合同履行期限:365日历天”现变更为“本次合同服务期限一年。如合同履约情况良好,经采购人考核合格,且在资金能保障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2年。采购人与中标人有任何一方不同意续签,合同不予续签。”
2、本项目原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2.3详细审查”“投标人业绩”中“(2)垃圾运输服务业绩主要服务内容须为垃圾转运或垃圾收运业绩;”现变更为“(2)垃圾运输服务是指业绩合同中包含垃圾转运或垃圾收运等服务内容;”
3、本项目原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2.3详细审查”“项目负责人业绩”中“(2)垃圾运输服务业绩主要服务内容须为垃圾转运或垃圾收运业绩;”现变更为“(2)垃圾运输服务是指业绩合同中包含垃圾转运或垃圾收运等服务内容;”
4、本项目原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2.3详细审查”“投标人业绩”中现删除“(4)业绩级别以国家行政区划为界定,如:地级(略)
5、本项目原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2.3详细审查”“项目负责人业绩”中现删除“(4)业绩级别以国家行政区划为界定,如:地级(略)
6、本项目原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2.3详细审查”“人员配备”中“3、人力主管(1人)具有中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二级及以上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3分。”现变更为“3、人力主管(1人)具有二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中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管理师职称证书)或有效期内的中级及以上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专业:人力资源专业)或二级及以上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3分。”
更正日期:202
4
年
11
月
25
日
叁、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文件“二、投标人须知正文”中“1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略)(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我公司提供分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是否同时需要满足本项目信用要求?
答:本项目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2.1资格审查”中“不良信用记录查询”评审标准为“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9.2.1条中的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如为投标人及控股子公司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本项目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2.1资格审查”中“不良信用记录查询”评审标准要求。
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二、投标人须知正文”中“3.4”条要求,分支机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分公司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2、本项目采购文件“第叁章采购需求”“五、人员、车辆配备要求”中“人员配备标准”,我公司针对采购需求中的人员是否仅需提供人员配备承诺函即可?投标文件中是否仅需提供评分细则中要求的人员相关资料即可?
答:本项目采购文件“第叁章采购需求”“五、人员、车辆配备要求”中“人员配备标准”,除评分细则中要求提供的人员相关证明材料作为评分条件以外,投标文件中无须提供其余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合同签订后服务实施前由招标人负责核查证明材料原件。如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3、本项目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2.3详细审查”“投标人业绩”中所要求的“1.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委托环卫保洁项目业绩(合同内容需包括道路清扫保洁服务),每个得3分:本小项满分3分;”及“(1)道路清扫保洁业绩(不含河道、水域、堤坝、公园、广场、高速公路);”我公司提供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委托的环卫保洁项目业绩的服务内容包括道路清扫保洁服务,同时包括河道或水域或堤坝或公园或广场或高速公路的其中一项或几项,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4、本项目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2.3详细审查”“投标人荣誉”中所要求的“2021年1月1日(以颁奖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或分公司)或其承接的项目获得县区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环卫类奖项(荣誉)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满分9分;”我公司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和国家公司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查询截图或下载的公司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予以证明投标人分公司的隶属关系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如为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承接的项目获奖,投标人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为分公司或分公司所承接的项目获奖,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采购文件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分公司的隶属关系证明材料。
5、本项目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2.3详细审查”“人员配备”中所要求的“2、安全主管(1人)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得3分。”我公司提供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或主要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采购文件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6、本项目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2.3详细审查”“车辆设备”评审指标要求,我公司提供中标后配置承诺函是否予以认可?
答:投标人如为承诺中标后配置,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对应本评分细则中车辆设备要求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投标人提供采购需求中设备要求的承诺函,不予计分。
注:
(
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投标
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
投标人
无需前往
开标
现场。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
投标人
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合肥(略)
地址:
合肥(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略)
地址:合肥(略)
联系方式:0551-6449
86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略)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