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8: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等工作流程)并在信息公告期截止日21:30前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应按信息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 结算账户交纳 资金来源合法 的 交易 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 交易 保证金不予退 还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签署 《 产权交易合同 》 后, 交易 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 交易 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全额原路返还。
3. 意向受让方 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 且交纳 交易 保证金后 ,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 所涉及的 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备查文件所披露内容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放弃对转让方及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 的所有权利主张。
4.意向受让方需在信息公告期间 前往标的公司现场尽职调查, 意向受让方 在 提交《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意向受让方盖章或签字)原件后方可查阅交易文件、对转让标的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在尽职调查期间,意向受让方不得干扰转让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与其他意向受让方进行不正当的联系和接触。意向受让方应对本项目交易条件、受让风险以及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所涉及的担保、债权、债务等事宜以及其他有关交易的问题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转让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参加转让标的的交易活动。 意向受让方在完成对标的公司现场尽职调查后,需签订《现场尽职调查确认函》 (意向受让方盖章或签字) ,现场尽职调查期间产生的费用或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意向受让方如未进行现场尽职调查的,报名时须提交《风险承诺函》 (意向受让方盖章或签字) 。 如意向受让方成为本次转让标的的受让方,应按现状接受转让标的并按照产权交易文件等有关规定与转让方签订 《 产权交易合同 》 。
5.本次交易存在投资风险,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清楚。因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以及因本次交易产生的一切风险,由意向受让方承担。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为由拒绝签署 《 产权交易合同 》 或拒绝支付交易价款 、 交易服务费的 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
6.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或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 /转让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1)意向受让方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拍卖程序或其他竞争性交易的;(3)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不按挂牌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4)在网络竞价、拍卖程序或其他竞争性交易中,各竞买人均不报价或举牌应价的;(5)受让方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交易合同的;(6)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7)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转让公告及相关文件要求情形的。
7.意向受让方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入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用于交易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账&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号:(略)(略)
开&苍产蝉辫;户&苍产蝉辫;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深圳深圳湾支行
8.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齐全性、合规性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
9. 意向受让方应 在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并 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一次性 支付全部剩余成交价款(成交价款总额减交易保证金金额),并保证该等款项来源合法。
10.受让方须按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等交易文件要求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有关服务费用。受让方未按照交易规则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支付相关服务费用的,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优先以交易保证金抵扣相关服务费用。相关服务费用不足部分,受让方仍负有清偿责任。由此导致的交易价款不足部分,由相关责任方补足。同时,受让方确认,将按照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的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转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缴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1 1 . 若 涉及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行使优先购买权。
12.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需对以下内容进行书面承诺:
(1)本方承诺,鉴于标的公司具有装备承制单位资质、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保密等军工资质,若本方成为受让方,应协助标的公司有关军工资质的维护工作以及后续标的公司的业务开展工作。
(略)。如本方未能按时履行上述减资变更登记的,应依据标的公司公司章程及法律规定承担股东资本充实义务及对公司债务连带、补充清偿的相关法律后果,若造成转让方遭受任何第叁方或标的公司追究发起人股东责任的,由本方承担,转让方有权依据《产权交易合同》向受让方追偿因此产生的一切支出及损失。 (3)本方承诺按照标的公司现状进行交割,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前,已对标的公司是否存在瑕疵及其实际情况进行了充分地审慎调查。《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本方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自行承担交易风险。产权交割后,因标的公司诉讼,债权债务等风险造成的损失,与转让方无关。
(4)本方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剩余成交价款(成交价款总额减交易保证金金额),并保证该等款项来源合法。
(5)本方同意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款项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6)本方承诺, 本项目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不得继续使用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字号 ( 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公司目前使用的&濒诲辩耻辞;长城&谤诲辩耻辞;字号 ) 、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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