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项目采购活动执行下列政府采购政策(具体办法详见采购文件):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公司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
《财政部司法部对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公司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号);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号);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对于印发
(节能产物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国务院办公厅对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物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号);
《财政部环保总局对于环境标志产物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财库〔2006〕90号);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对于调整优化节能产物、环境标志产物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9号);
《对于印发环境标志产物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18号);
《对于印发节能产物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19号);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对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
2021〕19号);
《陕西省财政厅对于印发陕西省中小公司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
2018〕23号);
《陕西省财政厅对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公司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
2020〕15号)。
《对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公司力度的通知》(财库〔
2022〕19号)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对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入
库。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陕西省西安(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