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天津分中心2025年度地铁广告采购”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公示
一、采购标的:
提供天津地铁1、2、5、6、10、6号线二期、3、9号线车站站内平面广告及列车媒体广告制作及投放服务。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法人资格,以及由法人授权或具备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
2.具有良好的商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资质;
4.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叁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要求
具有天津市地铁1、2、5、6、10、6号线二期线、3、9号线任一线路的车站站内平面广告及列车媒体广告业务经营权。
叁、拟选定供应商:
德高广告(上海)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天津地铁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四、单一来源采购原因及说明:
德高广告(上海)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通过天津一号线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神铁二号线(天津)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天津津轨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中铁建(天津)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代理授权,分别拥有地铁1、2、5、6、10号线及6号线二期平面广告媒体的独家经营权。
天津地铁传媒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天津叁号线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天津津轨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代理授权,分别拥有地铁3、9号线平面广告媒体独家经营权。
德高广告(上海)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和天津地铁传媒科技有限公司被授权线路不重叠,分别作为地铁1、2、5、6、10号线、6号线二期以及地铁3、9号线的单一来源候选供应商。
五、公示期限:
从2024年11月26日起至2024年12月03日止。
若有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采购项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注明(略)
地址:上海(略)
(略)
(略)(略)
欢迎各单位及个人推荐并提供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资源信息,以引入市场竞争,促进公平交易。
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计划财务部
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