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五眼桥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公告
(第2
次发布
)
项目编号:五眼桥联社交
[2024]00294
号
温馨提示:
1.本交易公告是交易服务机构接受本项目权属人的委托而发布的。本次项目所有信息均由项目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项目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是由荔湾区石围塘街五眼桥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以下简称
“五眼桥联社
”)
以书面的形式向交易服务机构提供的,竞投意向人须自行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测量、查阅相关资料等)并承担风险。
3.本项目以现状为准,本交易公告提供的本项目的说明和图片资料等,仅供报名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请报名人(略),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交易有关约定以及本交易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或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4.交易服务机构不对进场交易的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5.根据《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农村集体资产,应当依法采取招标、公开竞投、公开协商等方式确定经营者”的规定,本项目采取公开竞投(线下举牌竞价)
的方式组织交易,而非招标投标方式。
受荔湾区石围塘街五眼桥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以下简称
“五眼桥联社
”)
的委托,定于2024年12月06日09:30
在荔湾区芳信路
17号七楼
对(五眼桥联社的精品区商铺
47号项目)(以下简称
“交易项目”)
进行交易,本交易项目采用公开竞投(线下举牌竞价)
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的单位和人士咨询、报名。
一、资产情况
(一)交易资产名称:精品区商铺
47号
。
(二)交易资产类型:商铺
。
(叁)属于集体建设用地
,位置:精品区商铺
47号
(四)交易资产座落位置:精品区商铺
47号
。
(五)交易资产面积:建筑物
(土地)面积共66.50
平方米
,空地面积共0
平方米。其中:证载面积为 0
平方米,公摊面积为 0
平方米。
风险提示:本交易标的有66.50平方米无相关产权登记等资料。
(六)交易资产的数量: 1
。
(七)交易资产的用途:商铺
。
(八)交易资产现状情况:出租,现时资产处于出租现状,合同于
2025年3月31日结束
。
二、交易要求
(一)交易机构:荔湾区五眼桥联社
“叁资”交易站(地址:荔湾区芳信路17号七楼)
(二)交易方式:公开竞投(线下举牌竞价)
(叁)竞得人确定原则:价高者得,原租户优先权原则。
1.只有一个竞投人的,以成交价不低于底价确定为竞得人;如竞得人拒签交易成交确认书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经济联社予以处理。
2.有两个以上竞投人的,按照价高者得的方式成交,在价格与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享有优先权的竞投人优先竞得,成交价不得低于底价;如竞得人拒签交易成交确认书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经济联社予以处理。
3.有两个以上竞投人且其中一方享有优先权的,若全部竞投人均不举牌应价的,享有优先权的竞投人以成交价不低于底价确定为竞得人;如享有优先权的竞投人拒签交易成交确认书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经济联社予以处理。
4.有两个以上竞投人且均不存在享有优先权的,若全部竞投人不举牌应价的,则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竞得人;如拒绝参与抽签或抽签后确定为竞得人但拒签交易成交确认书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经济联社予以处理。
(四)交易底价、竞价阶梯、租金、交易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
1.交易底价:¥3969(略)
/月
起。
2.竞价阶梯:(略)/平方米/次
3.租金以实际竞得价为准,租金按月
收取;租金递增方式:否
。
4.交易保证金为¥11907(略)(大写:(略)
,在报名截止前(即2024年12月05日 16:00)
以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全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五眼桥联社
,在转账备注填写本交易项目编号(以交易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不按转出时间计算
)。
5.合同履约保证金为¥11907(略)(大写:(略)
)或最终以实际竞得价的
3倍计算
,在确定竞得人
后,竞得人
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无息转经济联社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或其他保证金。(注:交易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的,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如竞得人逾期不办理的,则视为竞得人违反交易规则、合同约定及放弃竞得资格,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经济联社予以处理。)
(五)租赁期限: 3
年,自2025-4-1
起至2028-3-31
止,以最终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租赁期最长不得超过
20年,土地类项目不得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年限)
(六)交易准入条件
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公司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报名人的其他要求条件:
1.报名人须无违法经营记录,无拖欠五眼桥联社费用。
2.报名人名称必须与合同签署人和交纳交易保证金名称一致。租赁标的必须由竞得人本人或直系亲属经营,否则视为违约,没收其合同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转租,须书面申请说明理由,征得出租方同意,方可转租。
(七)合同的签订:竞得人应在现场签订《荔湾区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成交确认书》,并在交易结果公示期(不少于
5个工作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交易合同。如因竞得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经济联社签订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交易竞得资格,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服务机构转给经济联社,由经济联社全权予以处理;如因出租方
的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竞得人签订交易合同的,出租方
须在
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竞得人所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本次交易的结果视为无效。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而产生的其他纠纷,由双方另行处置。
(八)资产交付时间:2025年04月01日
(九)资产交付方式:现场交付
。
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交易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土地违法、违法建设、环境违法等违法行为,被立案查处或者处理未完结等情况的,相关法律责任由违法行为人自行承担
。
(二)承租方是资产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在实际使用前,应确保相关设备、设施必须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若设备、设施的配置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由此引起的相关行政及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负责
。
(叁)五眼桥联社所有物业(土地)已纳入国家城市更新改造、五眼桥联社城中村改造范围,合同期内如遇国家征收(征用)该土地、城中村改造、出租方以合法手续征收(征用)该土地,或国家法规政策规定、城市管理要求不允许出租,或城市管理要求拆除地上附着物等情况的,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出租方提前
2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按通知要求的时间搬迁完毕,并交回承租的物业(土地、商铺、仓库、承租方自行搭建的建筑物)给出租方,出租方与承租方互不补偿,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合同解除。
(四)月租金含税金,不含物业管理费、值班费、垃圾费、电梯费。
(五)报名人须无违法经营记录,无拖欠五眼桥联社费用。
(六)承租方在合同期内依附于承租物业的装修、增设的构筑物及增加的固定式设施等合同到期后无条件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作任何形式的补偿。
(七)承租人不得经营排污行业,如涉及该行业的,必须持有排污许可证。
(八)报名人名称必须与合同签署人和交纳交易保证金名称一致。租赁标的必须由竞得人本人或直系亲属经营,否则视为违约,没收其合同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转租,须书面申请说明理由,征得出租方同意,方可转租
。
(九)本项目的合同甲方为广州(略)
,广州市芳村五眼桥村经济发展公司
。
四、报名事项
(一)有意参加单位或个人可于2024年11月27日9:00至12月05日16:00
(节假日除外),在正常工作日的办公时间携带相关资料到荔湾区五眼桥联社
“叁资”交易站(地址:荔湾区芳信路17号七楼)
进行咨询及报名。报名人应提前向五眼桥联社详细了解交易资产的现状及一切具体情况。交易报名进行现场资料审核,如资料不齐作退件处理,报名人需(略)。
(二)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如下,并保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1.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2.法人单位、非法人公司、个体户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资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3.非报名人本人或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的,需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4.按照交易公告发布的规定提交其他相关资料
(叁)荔湾区石围塘街道五眼桥联社
对报名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人,按荔湾区石围塘街道五眼桥联社
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填写《荔湾区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竞投报名表》,签收《荔湾区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规则》。
(四)报名人须在报名截止(即2024年12月05日16:00)
前携带交易保证金交纳凭证和《荔湾区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表》,到荔湾区五眼桥联社
“叁资”交易站
申领《荔湾区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资格确认书》,视为报名成功
。
逾期报名登记、逾期交纳交易保证金或逾期领取《荔湾区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资格确认书》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已交纳交易保证金,未能报名成功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果公示期(不少于
5个工作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按原账号退还。
报名人一旦成功报名参与本次交易活动,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本交易项目情况,认可交易标的物
现状情况
,了解交易标的物产权、消防、周边环境、进出道路及存在的瑕疵等详细情况,理解和接受有关交易的全部内容,
同意以底价或最终竞得价成交,愿意承担参加交易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和因本人违反交易规则或违反合同条款造成没收交易保证金的全部责任,并按照
《荔湾区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规则》
及有关交易文件的一切约定承担履行义务的责任。
若报名人未被确认为竞得人
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果公示期(不少于
5个工作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按原账号退还。
五、交易保证金交纳要求
报名人在
2024年12月05日16:00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全额将交易保证金转入五眼桥联社指定账户,并确保在交纳交易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已到账(以交易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不按转出时间计算)。交易保证金转账应准确备注本交易项目编号(如:项目编号××联社交
﹝
20××
﹞
00×××号)。
六、交易竞价
竞投人须在2024年12月06日9:30
前携带《荔湾区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资格确认书》等相关资料到荔湾区五眼桥联社
“叁资”交易站
(地址:荔湾区芳信路
17号七楼
参与交易,未按规定交易时间到达参与交易的,视为竞投人自动放弃参与资格,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参与交易时,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一)竞投人身份证原件;
(二)《荔湾区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资格确认书》;
(叁)非竞投人本人或竞价单位法定代表人参与交易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
七、交易结果公示
(一)交易完成后,须进行交易结果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交易结果公示次日起计,不得少于
5个工作日,如对交易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在正常工作日的办公时间(上午
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由本人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相关的实质证据材料,到五眼桥联社
(地址:荔湾区芳信路
17号七楼
)或到交易机构荔湾区五眼桥联社
“叁资”交易站
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二)本交易若在交易结果公示期内并无收到任何有效异议,合同签订后,由荔湾区五眼桥联社
“叁资”交易站、资产所属单位
与承租方
所产生的一切矛盾纠纷、行政及法律责任均与交易机构无关。
八、联系方式
权属人:荔湾区石围塘街道五眼桥联社
(略)五眼桥联社
“叁资”交易站
联系(略)(略)
交易机构名称:荔湾区五眼桥联社
“叁资”交易站
联系地址:荔湾区芳信路
17号七楼
(略)五眼桥联社
“叁资”交易站
联系(略)(略)
监督机构:广州(略)
监督(略)020- (略)
本交易一旦报名成功,不得撤回,本交易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荔湾区石围塘街五眼桥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所有。
附件:合同样本
荔湾区石围塘街五眼桥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