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办公家具一批(详见附件)
1.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营业范围内的生产制造厂商。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2. 货物质量:应保证提供的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国家标准和符合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物、符合质量、性能、款式、颜色和规格等的要求。
3. 供应商应履行合同合约保证在要求工期内完成服务标准,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天内完成供货、安装与调试。
4. 免费质保期: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在免费质保期内按厂家的叁包政策保修,供应商须提供不少于 5 年免费质保期(质保期的计算自所有货物安装调试到位并验收合格后开始。免费质保期内实行“叁包”,时间自货物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5. 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接到维修通知后 0.5 小时内响应, 5 小时内到达现场。
6. 质保期内如出现严重质量问题, 24 小时内不能完成维修,则供应商最迟应在 3 日内免费向院方提供同样规格要求的替代品。
7. 在质保期内,同一缺陷经叁次维修、调换后仍无法达到质量标准的,则认定该类产物均不合格,院方有权将该类产物无条件退货。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供应商承担。
8. 免费质保期内,非院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的产物质量及安装问题,由供应商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9. 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供应商上门保修,即由供应商派员到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负责。
10.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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