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采购人(最终用户):吕梁市生态环境局
2.采购人地址:吕梁(略)
3.项目名称:聘请常年法律顾问
4.采购内容:
为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推进采购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防范和化解采购人重大决策和行政管理的法律风险,聘请律师事务所担任采购人常年法律顾问。
5.服务期:合同生效后壹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为人公道、正派,具有社会责任感;
3.律师应当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和较强的专业能力;
4.熟悉省情、社情、民情,了解党政机关工作流程和生态环境工作特点,有履行法律顾问职责的时间和精力;
5.具备承接党政机关法律事务的专业能力;
6.近3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党政政务处分、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律师协会行业处分。
叁、供应商服务范围
1.参与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核,提出法律意见;
2.参与党内法规草案、法规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研究、起草、审核、论证;
3.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聘任机关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
4.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重大矛盾纠纷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5.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
6.开展法治建设课题调研、教育培训、普法宣传;
7.应机关要求参与法治督察、考核等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8.机关委托、指派的其他工作。
四、供应商服务要求
1.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社会公道和工作纪律;
2.勤勉尽责,对所出具法律意见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3.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其他不应公开的信息,不得擅自对外透露所承担的工作内容;
4.不得利用在工作期间获得的非公开信息或者便利条件,为本人或者他人、组织牟取利益;
5.与所承办的业务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主动回避;
6.不得接受其他当事人委托,办理与聘任机关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
7.不得以法律顾问的身份从事商业活动以及与法律顾问职责无关的活动;
8.国家规定或者与聘任机关约定的其他事务。
五、供应商需要提交的资料
1.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一份);
3.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报价一览表、分项表;
5.采购人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
六、报名、提交资料时间及地点
1.公示及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1月29日
2.提交资料时间: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3日。
3.提交资料(略)
4.(略)
特此公告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