叁、商务条款:1、报价要求:所报价格应含税含其他运杂费,注明报价税率。
2、资质要求:报价时需提供相关产物的相应资质要求。
3、售后服务: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质保期:货物验收合格后使用1年,在质保期内,对因设计和制造造成的质量问题,供货方免费提供维修。
(3)质保期内货物若出现问题,供货方接到甲方通知后需及时答复,特殊情况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质保期后如货物发生故障,供货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处理。如确属设计、制造缺陷,供货方承担相应责任。
(4)供货方对货物实行终身服务,质保期后对货物维修只收取成本费。
(5)供货方定期对用户进行回访,并对用户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解决。
(6)在质保期内,属供货方产物质量问题造成的零件损坏(不含正常损耗件)由供货方无偿更换。对现场出现的该货物问题,先解决问题,再分析研究问题,双方密切合作,使货物正常运行,否则一次性扣除货物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供货方应终身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7)保证提供货物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货物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技术规范书的要求,货物不得使用国家淘汰目录中的产物技术。质保期满后,因货物设计或制造质量缺陷造成的设备停运或故障以及其他损失由供货方负责。
4、付款方式:货物验收合格开票挂账后买受人12个月内分期支付出卖人90%的合同价款,其余10%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1年经最终验收无质量问题后支付(不计利息),最多不超过1年。出卖人未先行提供发票的,买受人有权拒绝付款。
5、运输方式:出卖人以汽运、铁路、水路、管道等方式运输送货,出卖人负担所有费用。
6、交货(略)
7、包装要求:包装标准、包装物符合国家包装标准及产物出厂标准;由出卖人提供,不计费,不回收。
8、供应商需签订《产物质量服务承诺书》(见询单附件),对产物质量、货源保障、守信履约、售后服务等做出承诺。
9、中----选方案:按项中----选。
10、供应商违约规定:
(1)供应商合伙串通进行报价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个月;
(2)供应商中----选后未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个月;
(3)供应商中----选后已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6-12个月;
(4)供应商参与同一采购主体的采购项目,开标后主动放弃中----选资格累计两次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6-12个月;
(5)存在同一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参于同一采购项目、同一制造商在同一采购主体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由授权代理商完全承担质量及售后服务等全部责任、授权有效期不足一年中任一情形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个月;
(6)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12个月;
(7)供应商所供产物有质量问题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12-36个月;
(8)处罚期内发现在其它项目有其它失信行为的,视具体违规情形,延长处罚期限,最长3年。
11、监督(略)
四、技术条款:技术条款:
扭力倍增器是由一圆周或行星齿轮组合在不同组合阶层来带动齿轮旋转出力,每一阶层齿轮扭矩放大倍率因子为 5 ,常规比倍有:1:4.2, 1:16, 1:21.5, 1:25等系列。在行星型齿轮系统中,扭矩是经由中心齿轮输入和输出。由三个或四个行星齿轮与中心齿轮结合带动旋转。倍增器外壳内的圆周齿轮与环绕内部行星型齿轮接合,但相对与内部行星齿轮旋转而言,旋转方向是相反的。反作用力臂可防止与圆周齿轮一体的外壳旋转,而使行星型齿轮绕中心齿轮旋转来带动驱动方头旋转,从而输出扭矩。
一种用于紧固件拆装的扭力倍增器,包括有输入端转盘、输出端转盘、齿轮轴、行星齿轮减速机构、换向机构和固定架。行星齿轮减速机构包括有中心轮和若干行星齿轮、轴承及轴。齿轮轴装于输入端转盘中央,换向机构装于齿轮轴一侧。行星齿轮减速机构装于输入端转盘和输出端转盘之间。本实用新型省力、方便,能在狭小的空间进行操作。工作效率高,电动、手动均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