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妇产科
8
个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4-闯蚕20-奥9001)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面向市场比价,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医院妇产科8个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包号 /
序号
| 物资
名称
| (略)) | 单位
| 数量
| (略)) | 交货清单及技术要求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移动式紫外线车
| 300
| 2
| 台
| 600
| 详见附件 1
| 合同生效后,接采购方通知后中标方在 5 日内完成物资采购并运送到广州(略)
| 广东省广州(略)
| ?
|
2
| 可视喉镜
| 25000
| 1
| 台
| 25000
| ?
|
3
| 电动吸引器
| 1200
| 1
| 台
| 1200
| ?
|
4
| 妇科检查床
| 650
| 1
| 台
| 650
| ?
|
5
| 压缩式雾化器
| 400
| 2
| 台
| 800
| ?
|
6
| 胎心多普勒仪
| 500
| 1
| 台
| 500
| ?
|
7
| 多功能监护仪
| 35000
| 1
| 台
| 35000
| ?
|
8
| 背负式蓄电池超低容量喷雾机
| 19800
| 1
| 台
| 19800
| ?
|
说明: 1. 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物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 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 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物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物。
|
1.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略)
;
3.(略)
;
4.
本项目确定1家
供应商中标。
叁、投标(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1
、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条件);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拟供货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和社保证明);
2
、供应商未(略)(略)。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供应商报价,不接受供应商项目分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包报价(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4
、特定资质审查:
(1)所投产物为进口产物的投标人须为生产公司或生产公司(或全国&濒迟;大区&驳迟;总代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授权说明:所投产物为进口产物的供应商须具有生产公司或全国(大区)总代理授予的有效代理授权书,非生产公司或全国(大区)总代理直接授权的,须授权链完整。授权书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书写,但必须同时提供中文译文(港澳台资公司或港澳台资控股公司和国内生产的进口品牌耗材视为进口耗材)。代理授权为代理协议(合同)的,在代理协议(合同)有效期内,可不再要求另行针对本项目出具授权书,提供代理协议(合同)复印件即可。
(2)医疗器械产物生产公司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物经营公司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物不属于医疗器械的需提供说明)
(3)医疗器械产物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所投产物不属于医疗器械的需提供说明)。
四、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址:
1.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1
月29
日 10
时00
分(09
时30
分开始受理报价文件,截止比价时间后不再接收报价文件)。
)发布。
七、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略)/林助理
办公(略)(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