叁、商务条款:一、报价要求:
1、合同价款金额中包含增值税、运费、装卸费等一切实现甲方合同目的的相关费用,注明报价税率。
2、如询所报物资与询单物料规格型号不符(原产物停产或升级换代),则在报价物料描述中注明替代或升级后的规格型号,并上传制造商出具的停产或升级说明,保证配件互换。
3、报价厂商须按要求填写报价产物制造商全称、产物质保周期、产物供货期,无品牌、无质保、无供货期且联机洽谈24小时内无补充,该厂家报价无效,不做核价。
4、供应商报名时,请仔细阅读商务条款和技术条款内容,并按要求上传报名所需相关资质。报名供应商需下载并填写产物质量及承诺书,并(略)报价,非生产厂家请勿报价,若报价按无效处理,不做核价。
二、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2、投标人不得与山西省晋神能源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近叁年发生诉讼关系。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叁、售后服务:在质保期内,合同所签订物资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于48小时内免费负责维护或维修或更换产物;在乙方未提供、拒绝甲方质保服务要求的或经乙方同意的,甲方可自行对产物进行维护、维修或更换,所发生的费用和成本由乙方承担,乙方对此无异议,造成甲方损失的,另行赔偿。质保期结束后,乙方仍有义务对所售物资进行维护或维修,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在产物使用寿命内,如因产物质量问题造成甲方和/或第叁方人身或财产损失、损害的,乙方应当赔偿全部损失,若乙方在收到甲方索赔要求之后30日内未予答复,视为乙方无异议。如甲方因此遭受追索的,乙方支付甲方赔偿费用以及因此支出的全部费用。
四、供货时间规定:合同自签署之日起,15日之内送货,延迟交货1-10天的,按合同金额的10%承担违约金;延迟交货10天以上的,除按前述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五、付款方式:乙方向甲方开具同等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发票抬头为山西晋神河曲煤炭开发有限公司,同入库手续一并交甲方,按甲方挂账流程办理挂账。挂账后,根据资金分配会确定数额分批分二十四期支付,自挂账之日起,二年内付清。
六、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七、交货(略)
八、交货时间:合同自签署之日起,15日之内送货。
九、包装要求:采用足以实现合同目的的包装标准,包装箱内必须附一份货物装箱清单以及质量认证文件,包装不回收。
十、产物质量及服务承诺:供应商需签定《产物质量及服务承诺书》(附件),对产物质量、货源保障、守信履约、售后服务等做出承诺。
十一、中----选方案:按项中----选。
十二、供应商违约规定:
1.供应商合伙串通进行报价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 个月;
2.供应商中----选后未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3-6 个月;
3.供应商中----选后已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6-12 个月;
4.供应商参与同一采购主体的采购项目,开标后主动放弃中----选资格累计两次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6-12 个月;
5.存在同一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参于同一采购项目、 同一制造商在同一采购主体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由授权 代理商完全承担质量及售后服务等全部责任、授权有效期不足一年中任一情形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3-6 个月;
6.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12 个月;
7.供应商所供产物有质量问题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12-36 个月;
8.处罚期内发现在其它项目有其它失信行为的,视具体违规情形,延长处罚期限,最长 3 年。
十叁、公示二级公司监督(略)
二级公司监督(略)
晋能控股物资采购分公司电子监督(略)
十四、合同签订主体:晋能控股山西晋神河曲煤炭开发有限公司
四、技术条款:一.物资名称及规格型号:查阅物料信息
二.适用范围及环境:配件为窜驰2700自移机尾及笔尝惭4500顺槽用破碎机使用,原生产厂家为阳煤忻州通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叁.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严格按照物料型号及图号提报相应价格,配件类物资必须与现有主机设备配套。
四.证件要求:无
五.包装及运输要求:中----选单位自行运至使用单位供应站
六.供货及售后服务要求:因产物质量问题,质保期内中----选单位要无条件更换
七.检验要求: 物资入库验收依据与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配送单及供应商所提供的产物合格证、原厂家出厂检验证明办理入库验收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