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文物保护单位新四军办事处旧址修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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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序号:浙建航招〔2024〕081号
1.招标条件
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文物局)、丽水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
丽水市文物保护单位新四军办事处旧址修缮工程
,资金已落实。代建单位为
丽水市大花园旅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确定中标候选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略)
2.2招标范围:
施工图实施范围内的修缮工程等。
(略)
2.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或省级文物保护工程从业人员上岗证。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0月1日以内(以验收文件时间为准)完成过文物保护单位修缮项目施工业绩。
证明材料要求:需提供工程合同、工程验收文件(须有文物保护主管部门盖章)。
3.4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被认定有”被行政监督限制参与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网上下载:
2024
年
11
月
26
日起在丽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略)上发布并供下载。
2、投标截止时间:
2024
年
11
月
29
日
10:30
(北京时间)((略),否则拒收报价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5.定标方式:
采用随机抽取方式抽取5家入围单位,再由评标委员会对入围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及公司代表答辩,如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人取消成交资格,不进行替补。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公司代表答辩结果进行投票选取中标人,票数最多的入围投标人为中标人。
参加答辩的公司代表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在该公司近叁个月(2024年8月、2024年9月、2024年10月)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否则不得参加答辩。且该公司代表需参与本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
6.其他
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被认定有”被行政监督限制参与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或项目经理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经理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或项目经理是其它项目第一预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并在公示期间或投诉有效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7.联系方式
(略)
地址:丽水市寿尔福北路6号
(略)
(略)
(略)
地址:丽水市清远街133号二楼
(略)
(略)
代建单位:丽水市大花园旅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大洋路384号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丽水市万丰北路72号金贸国际大厦12楼
(略)
(略)
公告发出时间: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