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委托,对以下项目进行
竞争性谈判
。
一、项目名称:电磁阀采购(二次)
二、项目编号:厂贬0823-67-02-贬奥-骋碍闯罢-243708(罢颁2411闯贬驰)
叁、项目概况:
包号
| 项目内容
| 采购数量
| 交付时间要求
| 交货地点
|
1
| 电磁阀采购(二次)
| /
| 自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具备出厂验收条件,出厂验收后1个月内将货物运输到供货地点
| 四川省成都(略)
|
四
、供应商资格要求
4.1
法人要求:
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供应商为军内单位的应出具同等效力证书。
4.2
资质要求:
(a)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GJB 9001C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产)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电磁阀,提供证书复印件。
4.3
财务要求:
供应商为公司单位的需提供2021-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且2021-2023年中无连续亏损。2021年以后成立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不能提供第叁方审计报告的,需提供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军内单位等无法提供第叁方审计报告的,应提供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财务会计报告并附加盖公章的说明函等证明材料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4
业绩要求:
供应商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至今已签订的电磁阀类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如有必要提供对应技术协议或技术要求),合同内容须体现甲乙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标的物名称等,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均不予认可。
4.5
其他要求:
1、须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提供声明函。
2、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期间,不得处于军兵种装备采购主管部门、军委或政府采购禁止采购期内;提供声明函。
3、本项目不接受从事代理、销售等非科研生产性质的单位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应为竞争性谈判产物的研制和生产厂商;提供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6、未购买或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不得参与;
7、近叁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声明函:
(1)目前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所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公司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略)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公司名单;
(4)被中核集团及院纳入黑名单、灰名单等(不包含已释放的);
(5)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不同投标人之间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五.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
(略),售后不退。
六.发售竞争性谈判时间和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