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易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50,000(略)。
2、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意向竞租方应于报名截止日的16:30前,将交易保证金 足 额 交纳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资金账户(以实际(略)手续。
3、交易保证金处理:
(1)如因 意向竞租方 原因而非 出租方 、 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 的原因, 意向竞租方 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视为 意向竞租方 违规违约,将承担相关法律、经济责任; 出租方 或 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 有权不予退还 意向竞租方 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作为支付给 出租方 或 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 的违约金,同时有权取消该 意向竞租方 的 承租 资格;该 意向竞租方 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 出租方 、 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 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该 意向竞租方 进行追偿。
a. 意向竞租方 已提出有效 承租 申请( 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 已发 送承租 申请受理通知)后,单方撤回申请的;
b. (略)络竞价的交易方式时,以标的的 出租 底价(挂牌价格)作为起始价,所有符合条件的 意向竞租方 均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在 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 指定的网络竞价系统中报有效报价(加价报价的,报价不得低于 出租 底价;减价报价的,报价不得高于 出租 底价;其他方面均应符合项目的竞价规则)而导致标的未成交的;
c. 被确定为 承租 方的 意向竞租方 未按信息披露公告或 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 相关通知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d. 被确定为 承租 方的 意向竞租方 未按信息披露公告或 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 相关通知要求与 出租方 签订 《 房屋租赁合同 》 的 ;
别.意向竞租方存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 出租方 或 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 有权不予退还 意向竞租方 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作为支付给 出租方 或 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 的违约金 的其他情形。
( 2 ) 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按照下列情形,在规定时间内将交易保证金退还至意向竞租方的银行账户:
补.意向竞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未向意向竞租方发出承租申请受理通知前,意向竞租方书面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出退出交易程序并放弃承租标的,且未发现存在(1)中所列情形的,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收到意向竞租方书面明确表示放弃承租并经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同意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一次性、原额、原路径(事先有约定的按约定路径,但收款方须仍为意向竞租方,下同)、无息退还;
产.意向竞租方经资格审查最终被确认为“不合格意向竞租方”的且未发现其存在(1)中所列情形的,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应当在该意向竞租方最终被确认为“不合格意向竞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该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一次性、原额、原路径、无息退还;
肠.意向竞租方经资格审查最终被确认为“合格意向竞租方”但未被确定为承租方且未发现其存在(1)中所列情形的,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应当在确认该意向竞租方为非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一次性、原额、原路径、无息退还。
(3)意向竞租方发生以上(1)项下的违约行为,导致《房屋租赁合同》无法签订或无法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对出租标的进行重新公告交易。重新公告交易时,违约的意向竞租方不得报名参加竞租;重新公告交易的标的成交价低于本次公告交易的标的成交价(对于没有产生成交价的,出租标的出租底价视为出租标的成交价)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本次公告交易的交易服务费用及因意向竞租方违约而重新公告交易导致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迟延履行期间的滞纳金(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迟延履行期间为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重新公告交易付款期截止日,滞纳金按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届满日有效尝笔搁利率双倍计算),均由违约的意向竞租方承担,由出租方追究违约的意向竞租方的相关法律、经济责任。 (4)在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成交双方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于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的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成交双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5)本公告中涉及交易保证金相关约定的未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保证金的退还、暂不予退还、不予退还、争议处置等等)应依照《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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