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实际情况为准,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车辆所
在地车辆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中心”)仅就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意向受让方一旦提
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
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
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一、请各意向意向受让方认真勘验车辆,勘验时需携带《现场勘验确认表》(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勘验人须
与受让登记(略)
勘验确认表》。标的状况以实际情况为准,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
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须对标的进行谨慎地选择,被确认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
疵、标的数量、重量和质量与清单不符等为由而拒绝履行受让义务。勘验(略)
二、意向受让方应将竞价保证金交纳至中心指定账户,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
叁、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内明确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
费(按成交价的5%支付),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领取《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车辆交接通知书》。
四、本次处置车辆的相关要求:
1、车辆必须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号牌不随车转让)。
2、车辆转让前存在的交通违章(罚款、扣分),由转让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
3、车辆办理转移登记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脱检罚款、脱检扣分、缴纳车辆保险、补检车辆、车辆购置税、托
运、维修、补办证件、专用车辆喷涂改色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