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功能及要求:
为加强长沙市人民政府机关第二幼儿园食堂食材管理,保障园内幼儿及教职工的伙食质量,营造更加优质的用餐环境,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对食堂所需物资(包含但不限于:肉类、禽蛋、水产类、冻货类、蔬菜、水果类、豆制品类、牛奶、豆奶、酸奶等饮品类、坚果、零食类、粮油、干货、调料类等)进行食材配送服务
。
二、相关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 符合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要求;
(4)食用农产物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物质量安全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7)大米国家标准 GB1354-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2716-2018);
(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
(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
(10)新鲜卫生符合 Q/JWDS 0001 S-2019 食品安全检测标准;
(11)新鲜无坏臭符合农药限量标准 GB 2763-2021 要求;
(12)新鲜无坏臭现象符合 GB 2763-2021、GB 2762-2017 标准;
(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 及其他相关标准;
(14)符合《冷鲜禽加工经营卫生规范》要求及符合 GB2707、GB2762、GB2763 标准;新鲜、无变质,来自非疫区;
???(15)
其他可能适用及符合本招标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
叁、技术规格:
一、项目概况:
为加强长沙市人民政府机关第二幼儿园食堂食材管理,保障园内幼儿及教职工的伙食质量,营造更加优质的用餐环境,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对食堂所需物资(包含但不限于:肉类、禽蛋、水产类、冻货类、蔬菜、水果类、豆制品类、牛奶、豆奶、酸奶等饮品类、坚果、零食类、粮油、干货、调料类等)进行食材配送服务
。
具体内容如下: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内容
| (略) /年 ) | 备注
|
标段四
| 食堂食材食品采购项目(标段四:粮油、干货、调料类)
| 食堂采购食材配送,标段四为粮油、干货、调料类
| 70
| 按订单供货、按实结算
|
二、中标和定标原则:
(★) 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任意选择1个标段或多个标段分标段进行投标,但同一投标人只能中2个标段;如果多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同一投标人时,则该投标人只能按标段号顺序依次选择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前两个标段为中标标段,同时放弃其他标段;被放弃的标段,其中标候选人依序替补,替补上来的中标候选人视同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替补上来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也存在多个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情形时,同样按上述原则选择中标标段,放弃的标段,依序替补
,
直至所有标段均排序出中标候选人。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承诺书格式及内容进行承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叁、项目采购内容及供货要求:
序号
| 产物名称
| 采购内容
|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
1
| 干货调料类
| 酱油、盐、鸡精、味精、米醋、酱、料酒、调料、淀粉、酵母、糖、木耳、海带、笋子、红枣、银耳烘焙类等
| 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每批次货物提供必要的质量证明材料;如遇法律法规、标准变化,导致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
|
2
| 粮油类
| 大米、食用油、面条、面粉
| 符合国家标准骋叠/罢1354-2018一级大米标准、菜籽油国家标准骋叠/罢1536-2021一级标准 、国家标准骋叠/罢(略)国家标准 及其他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每批次货物提供必要的质量证明材料;食用油需非转基因产物。如遇法律法规、标准变化,导致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
|
注:
1.
以上为日常采购品类,不排除有采购所列
品类之外的可能,若采购其他品类,需按照采购人
实际需求提供,具体按实结算。
2.
临时(应急)采购不在本次招标范围中。
四、技术要求及执行标准
1)质量要求: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及联系(略)
1.1
大米
:
无霉变,无杂质。包装袋上必须有产物名称、营养成分、产物类型、产物标准号、质量等级、保质期限、生产日期和净含量等标识,交货时剩余的质保期不得低于产物总质保期的二分之一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大米的生产商必须为国内合法注册的厂家,须取得合法的相关证照。
1.2
食用油
:
品种必须色泽好,透明度高,无浑浊,无沉淀和悬浮物,
黏
度小,无分层现象,气味正常,无酸臭异味。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安全标准,色泽、气味、霉变、真菌毒素、重金属污染物、农药残留等严格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
1.3
面条、面粉
:
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无霉变,无杂质,一年内新粮研磨所制,可加工制作包子、馒头、米糕等食品。包装袋上必须有产物名称、产物类型、产物标准号、质量等级、保质期限、生产日期和净含量等标识,交货时剩余的质保期不得低于产物总质保期的二分之一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面、面粉的生产商必须为国内合法注册的厂家,须取得合法的相关证照。
2)入围供应商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残剩等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
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
且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承担合同百分之一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
食物中毒或因食品质量原因导致的
一切后果
,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
3)
入围单位的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
如有
不合格
产
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
且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承担合同百分之一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
食物中毒或因食品质量原因导致的
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
追究
其法律责任。
五、安全卫生要求(如有更新均按照国家现行最新的规范标准执行):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 符合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要求;
(4)食用农产物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物质量安全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7)大米国家标准 GB1354-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2716-2018);
(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
(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
(10)新鲜卫生符合 Q/JWDS 0001 S-2019 食品安全检测标准;
(11)新鲜无坏臭符合农药限量标准 GB 2763-2021 要求;
(12)新鲜无坏臭现象符合 GB 2763-2021、GB 2762-2017 标准;
(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 及其他相关标准;
(14)符合《冷鲜禽加工经营卫生规范》要求及符合 GB2707、GB2762、GB2763 标准;新鲜、无变质,来自非疫区;
(15)
其他可能适用及符合本招标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
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中标人自备,采购人不另行提供。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限和地点
1.1
服务期限: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1.2
服务(略)
园内食堂
。
???1.3
服务方式:中标人按采购人下单的菜品种
类和数量,按时足量的将货物(略)
由中标人采用专用配送车辆免费运输,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搬放至指定
地点
。
五、服务标准:
一、配送要求
1、中标人配送各类食材出厂和运输时必须有良好的冷藏保鲜、保护措施,防止食材变质或受污染。
2、食材供应要求:
2.1
每周五下班
前由采购人下达
下周
菜品配送单(采购人可根据实际需求调整具体时间),中标人按照菜品配送单组织采购与配送。
2.2 投标人需在中标后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食材详细清单。配送时,中标人不得随意变更中标品类,须严格按采购人要求菜品(含名称、规格和重量等)供货,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菜品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提出申请,并取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变更原定菜品。
3、数量/重量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数量及重量的准确性,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重量为准,每次配送食材由中标人开具多联单,单据上必须注明接收单位、时间、品种名称、数量/重量、单价、小计、合计、目测食品描述和接交人(送货人、验收人签名)等信息。
4、每次根据采购人的通知订购品种和数量后,由采购人指定负责人验收,过秤并记录。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采购人可退货或换货(由于产物质量而造成食用方发生安全事故时,中标人须承担 全部责任)。
5、包装要求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标志:每件包装必须按《农产物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种、净含量、生产单位及地址和采收日期。
6、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异味;运输途中做好冷藏保鲜,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材的交叉污染。
7、中标人在接(略)食材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特殊、紧急商品须按委托单位要求进度办理。
8、出入库管理:中标人必须建立食材出入库管理制度和收发登记制度,安排专人负责食材原料的验收、入库、留样、出库,确保食材原料源头可控,有据可查。
9、交接查验
(1)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将订购食材运抵食堂指定地点并负责食材的装卸。每次配送食材时,必须向食堂提供该食品该批次产物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国家规定的有效证明材料。
(2)中标人按要求将各食材(略)
(3)原料留样
每次配送食品须中标人自行留样封存,留样封存48小时以上。
(4)交接凭证
每次配送食品由中标人开具多联单,单据上必须注明送货单位、接收单位、时间、品种名称、数 量、单价、小计、合计和交接人(送货人、验收人签名)等信息。
★10、中标人工作人员应持有有效健康证,无传染性疾病。(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二、定价方式
1、
本项目投标报价为下浮率报价,结算单价=食品基准单价×(1-中标下浮率)。
2、基准价的确定:中标人每半月初向采购人提供长沙市河西麦德龙、沃尔玛超市同类产物的市场报价给采购人确认基准价,经采购人确认后,每半月(约15天)的货款将在基准价(采购人确认后的单价)基础上按(1-
中标下浮率
)进行结算,每半月周期内不作调整。
3、若商品在长沙市河西麦德龙、沃尔玛都没有报价的情况,经采购人同意,可在各类大型商超询价,购买结算价格按照询价的最低价为基准价,
结算单价=相应产物的基准价×(1-中标下浮率)
。
4、
因季节性变化或天气等不可预见的因素,部分品种的价格相对
每半月
周期内双方确认的价格上涨幅度过大时,中标人无法独自承担其后果,需临时调整价格时,应书面通知采购人,经双方协商确认后方可调整。
5、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对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振兴有关工作的通报长财采购(2024)6号相关规定,采购方食堂采购需在扶贫823平台以及湖南省电子卖场乡村振兴馆申报计划和任务量,由采购人自行在平台直购。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政策调整,一律按照新政策执行。
6、合同价格确定方式的约定:按照中标供应商的最终下浮率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上述价格中,已包含物资及包装、运输、搬运、检验检疫、税金、人工、管理、财务等各项费用。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照《对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
文件要求,
采用分批次验收
。
2、中标人将货物运(略)应立即与采购人指定收货人进行到货检
验,检验内
容为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清洁、数量是否与本合同/订单一致,质量及索证是否符合采购人
要求,
并共同签署到货验收结果。
???3、采购人验收合格之前,货物的所有权、一切风险责任及
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人
承担。
七、其他要求:
1、付款人:长沙市人民政府机关第二幼儿园
2、付款方式:按实结算,货款经双方核对确认后结合考核结果
按半月进行结算,中标人向采购人
提供正式增值税发票。(略)/年。
3、本项目采用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食材费用、设备及材料
购置、产物运输及保管
、
检验
、
验收及所有的人工
、
管理
、
培训
、
保险
、
财务费用等,如一
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因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下达菜品配送单,无法保证最终结算金额达到项目预算金额,投标人须保证产物品质并自行考虑投标风险,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本项目采购金额达(略)合同自动终止。
★6、中标人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产物配送服务, 产物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采购人在验收时,只对货物品种、数量、规格和肉眼感观能够分辨的外观质量负责;如中标人提供的食材出现危及安全的质量问题,按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处理,直至追
究法律责任。
★8、投标人需承诺自身及所配送的所有相关产物,未发生过食品安全问题,且合同期内,确保所配送的食品不出现任何食品安全事故,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投标人须对所承诺的内容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承诺,采购人一经查实,报财政监管部门按虚假响应处理(针对上述内容提供承诺函)。
9
、中标人出现以下情形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因以下
情形终止合同的单位,将拉入本单位食堂食材供应商黑名单。
(1)采购人发现中标人提供的货物为假冒伪劣、腐败变质、叁无产物中任意一
项的
。
(2)商品由他人代送,经整改无效的。
(3)要求检测的商品未经检测,且未按要求限时整改的。
(4)中标人在服务期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10、其它要求
1.
供货期内,供货商按采购人指定时间提前供货到位(即(略)
中标人
送货时如出现有意断货、以次充好等现象,给采购人的正常运营造成影响,若调查属实,采购人有权予以一定的经济处罚,若
中标人
在服务过程中未按
合同
履行,采购人有权解除
合同
并更换供货商家。
2.
中标人
在收到使用部门要货通知后,应按时保质保量将货物送达使用部门。
中标人
不得无故改变交货时间、数量、品种等,应确保采购人的正常需求量。采购人对送达货物进行现场验收核对,无误后开具验收单给
中标人
。采购人在验收时,只对货物品种、数量、规格和肉眼感观能够分辨的外观质量负责;
中标人
对货物内在质量应承担连续的追踪责任。
3.
中标人
供应的货物符合质量要求。在供货期间如发生质量纠纷,由采购人对被投诉物资质量进行检测,不论检测结果如何,因检测产生的相关费用须由
中标人
承担。因
中标人
原因,造成公共性食品安全问题的,
中标人
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中标人
在供货时因质量不符合要求,同一批次货物被
采购人
连续两次退回或
合同
期内累计叁次及以上被退回的,视为
中标人
违约,
采购人
可解除
合同
,如造成损失的,均由
中标人
赔偿。
4.
中标人
应确保采购人正常的需求量(及日常的补货要求)。若
中标人
不能按时送货,采购人有权另择
中标人
紧急采购,由此产生的差价和其他损失由
中标人
承担。
合同
期内中标人累计发生叁次不能按时送货的,采购人有权取消
中标人
的供货资格。
5.中标人人员、车辆(应按投标承诺予以固定)
等进入采购人监管区域,应携带身份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办理进出手续,遵守采购人有关外来人员车辆进出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值勤人员指挥,不得有妨碍采购人监管秩序的行为。严禁带入各类违禁品,一经查实,立即终止
合同
。
6.
在
合同
履行期间若
中标人
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
合同
,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
中标人
承担;若采购人违约的,
中标人
有权终止
合同
,给
中标人
造成损失的由采购人承担。
7.
未经采购人同意,
中标人
不得将采购人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等,随意传播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