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4-11-27
项目编号:闯厂闯驰(略)(略)
江苏上相湾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的2025年市政设施维修养护工程已经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略)
(略)。
1.3 工 期:365日历天
1.4 质量要求: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工程完工付至合同价款的6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款的97%,余款待质保期(2年)满付清(无息)。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2025年市政设施维修养护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
(略))。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公司的资质类别、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公司资质,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略)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建筑施工公司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公司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略)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6.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8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有关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及投标公司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略),售后不退。咨询(略)
5.2投标人网上獲取招標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9日09:30;
6.2开标(略)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湖滨新区)。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湖滨新区)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略)
地 址:宿迁(略)
(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世纪大道 900号厂院内办公楼四楼
(略)
电 话:(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