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建设(略)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新建监控中心1
栋,监控中心建筑面积:8530
㎡(
其中地上面积为5440
㎡,地下面积为3090
㎡)
,地上4
层,地下2
层,建筑高度 17.85m
。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5047.34(略)(不含税),5513.957(略)(含税)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等内容,具体范围为:
(1
)
设计
部分
:建设范围内所有专业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施工配合、后续服务等工作;其中建筑及室外工程为叁阶段设计,通信工程和智能化运营系统工程为一阶段设计。
具体内容包括监控中心建筑及室外工程:总平面规划、建筑、装修、结构、电气、消防、给排水、暖通、室外附属工程(土建、管网、绿化)、外立面装饰工程、节能、绿色建筑等专业工程设计;通信工程:通信网络设备工程、通信网络配套工程、配电系统工程、动环工程、机房装修工程、空调工程等专业工程设计;智能化运营系统工程:监控大屏系统工程、分布式坐席协作管理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工程、安全防范系统工程等专业工程设计;项目全生命周期应用叠滨惭
技术进行设计叠滨惭
深度达到(尝翱顿-300
),并在施工阶段将叠滨惭
技术向深化设计延伸叠滨惭
深度达到(尝0顿-400
)。
(2
)施工
部分
:经招标人确认的本工程图纸所示的所有内容施工,工程施工所需的场地准备、临时设施设备、安全文明施工等各项保障措施和工作,施工阶段叠滨惭
技术应用,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并将竣工图叠滨惭
的深度达到(尝翱顿-400
)。
(3
)采购范围包括:与本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不含发包人集中采购的甲供材料与设备)。
以下为本期项且建设工程发包范围表。(“分部工程”指本项目涉及的各专业环节的工程,文件中出现相同描述均做同样解释。)
建设工程发包范围 |
序号 | 单位工程 | 分部工程 | 具体工作内容 | 适用定额 |
1
| 通信工程
| 通信网络设备工程
| 通信有线、无线网络设备以及相应电源线、接地线等。
| 通信定额
|
2
| 通信网络配套工程
| 布放楼间光缆、室内光缆、高速通信数据链路,安装综合机柜、翱顿贵 、桥架、尾纤槽及相应配套建设。
| 通信定额
|
3
| 配电系统工程
| 不间断电源设备和蓄电池组(滨罢 设备、空调等用)、相关配电设备、机房防雷接地系统及相关配套电缆等。
| 通信定额
|
4
| 动环工程
| 动环系统、环境监测、机房门禁监控、机房视频监控、能耗监测等。
| 通信定额
|
5
| 空调工程
| 空调设备、加除湿设备及配电、新风系统等。
| 市编定额
|
6
| 智能化运营系统工程
| 监控大屏系统工程
| 大屏显示系统、视频信号控制系统、大屏智能配电系统、大屏钢结构、可视化操控系统、无线投屏系统。
| 市编定额
|
7
| 分布式坐席协作管理系统
| 分布式控制系统、分布式输入输出节点。
| 市编定额
|
8
| 多媒体会议系统工程
| 音频扩声系统、数字会议系统、视频会议系统、集中控制系统。
| 市编定额
|
9
| 安全防范系统工程
| 视频监控系统、门禁控制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 市编定额
|
10
| 电梯
| 电力驱动的曳引式或强制式电梯、液压电梯。
| 市编定额
|
11
| 建筑工程
| 地基与基础
| 地基、基础、基坑支护、地下水控制、土方(土方开挖,土方回填,场地平整)、边坡、地下防水。
| 市编定额
|
12
| 主体结构
| 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钢结构、钢管混凝土结构、型钢混凝土结构、铝合金结构、木结构。
| 市编定额
|
13
| 建筑装修工程
| 建筑地面、抹灰、外墙防水、门窗、外饰面板、外饰面砖、幕墙、涂饰、细部,室内装饰装修(地面装饰、墙顶面装饰、防火堵洞等)室内电气照明(从楼层配电箱出线端后的配管配线、走线架、照明灯具、开关插座等)
室内热水系统 、 卫生器具、吊顶、轻质隔墙、裱糊与软包 。
| 市编定额
|
14
| 屋面
| 基层与保护、保温与隔热、防水与密封、瓦面与板面、细部构造。
| 市编定额
|
15
| 建筑给排水及暖通
| 室内水系统、室内排水系统、室外给水管网、室外排水管网、建筑饮用水供应系统、雨水利用系统、热水及辅助设备、检测与监控仪表。
| 市编定额
|
16
| 通风与空调
| 通风、防排烟系统、采暖工程。
| 市编定额
|
17
| 建筑电气
| 室外电气、变配电室、供电干线、电气动力、室外电气照明、应急疏散照明、电气消防(消防报警、电气火灾监控、消防电源监控、防火门监控、气体灭火消防报警系统)、防雷及接地。
| 市编定额
|
18
| 道路(路基、基层、面层、广场与停车场、人行道、人行室外设施地道、挡土墙、附属构筑物)
边坡(土石方、挡土墙、支护)
附属建筑(车棚、挡土墙、临水、临电)
室外环境(水景、花坛、场坪、绿化)
| 市编定额
|
上述分部工程的具体分工,如承包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协议进行明确,但同一个分部工程的所有设计或施工工作内容,不得由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成员承担。.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27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其中:
(1
)设计工期:单个分部工程设计60
日历天;
(2
)施工工期:210
日历天;
(3
)节点工期要求:建筑工程开工至主体结构完工120
日历天;装修工程及通信工程90
日历天。
工期总日历天数要求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要求为准。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