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云南澄江产业园区总工会活动中心建设项目
(略)(详见工程概算)
(略)/天。
4.质量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地方等现行验收规范,一次验收合格并通过备案,质量违约金不低于合同价的10%。
5.采购预算价:经结算审计价下浮6%以上(不含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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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实施说明
1、具体发包范围及工程内容参照工程概算。本工程概算中所列工程数量是设计方案的预计数量,仅作为竞争性磋商的共同基础,不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2、供应商应根据方案图纸对照工程概算综合考虑项目特征的工程内容、施工接点、工艺及一切可能发生的情况进行竞争性磋商报价,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工程概算有疑问、漏项或各细目特征中的工程内容漏项及描述的可在竞争性磋商前向采购人书面提出,由采购人视情况作出书面回复,如不提出则视供应商已认可该工程概算中项目特征已包括了施工所需全部工作内容。
3、在施工过程中,供应商必须严格按澄江市建筑垃圾和散体物料运输管理工作相关规定执行,并办理相关收纳手续。
4、在施工过程中,对不在施工范围内的墙、地面、设施等项目采取保护措施,其费用由供应商考虑在竞争性磋商报价中,在施工过程中如有损坏,必须按要求进行修复或赔偿;
5、主要材料品牌规格及材料价格:
(1)本工程所有材料由成交人自行采购,须选用国家环保节能产物,并符合本工程设计要求及满足相关规范要求,经相关检测机构检测满足要求。所有材料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合格证等,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项目相关的装修装饰材料、设备设施及广告材料必须经采购人、监理质量签证认证后方可使用。如不符合本工程设计要求及不满足相关规范要求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材料的权力及对不符合质量、技术规格要求的材料清出施工现场。
(2)成交人进场后及时进行装修装饰材料、设备设施及广告材料经采购人、监理方认可后方可使用。
6、项目措施要求:
(1)采购人在现场踏勘时指定施工用电用水及施工便道的接入位置,施工现场用电用水及施工便道的引入由成交人负责实施,其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考虑计入报价。
(2)施工期间应制定严格的废水、弃渣及噪声、粉尘污染及安全文明等施工措施。供应商应认真踏勘现场,在报价中应综合考虑环境保护、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任何施工措施费等措施费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费用,采购人将不在进行签证。
(3)施工期间如损坏群众财产造成的损失,造成的民事、刑事责任均由各自责任主体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4)成交人按要求完成施工资料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