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功能及要求:
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
10(略)定向工具(
PPN
),期限不超过
3+2
年(最终以监管部门审批为准),承销费率上限值为
2
‰
/
年(承销费上限值
1000(略))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叁、技术规格:
选取一家中标人(允许联合体投标),接受采购人的委托作为本期定向工具的主承销商,牵头制定本期发行方案,组织专业人员从事本次发行工作,负责组织承销团并牵头制定承销团的各项工作,为采购人提供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顾问策划、主管机关协调、方案设计和销售兑付等服务并承担余额包销责任。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在对采购人进行尽职调查的基础上,为采购人设计发行与上市的整体方案。
2.
对采购人发行与上市进行总体策划,起草发行工作方案,组织并主持召开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及有关中介机构参加的协调会,并通过协调讨论,确定采购人发行总体方案及工作时间表。
3.
制作、编制定向工具发行所必须的申请材料(法律规定应由其他相关中介机构制作的申报材料除外)。
4.
将发行申报材料上报有关主管部门并与上述部门进行沟通,以取得发行所需的各项批准文件。
5.
对采购人的法人治理结构、各项规章制度提出改善建议。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时间:不超过3+2年
(略)五、服务标准
:
1.
确保定向工具按时、按量、按质的顺利发行。
2.
发行利率、发行期限合理,尽可能降低发行成本。
3.
与采购人、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尽心尽责。
4.
及时、准确、充分的完成申报材料及申报方案并主动反馈相关信息意见的回复。
六、验收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七、其他要求:
无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