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对于永康市2025年养护工程及其他零星工程设计咨询 的 交通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 的 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4-11-28 14:21:48】
永康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单位)对于永康市2025年养护工程及其他零星工程设计咨询 的交通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 的项目(中介服务项目)
将(略)上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投资项目信息
1.投资项目代码:/
2.投资项目名称:永康市2025年养护工程及其他零星工程设计咨询
3.建设规模及内容:永康市2025年养护工程及其他零星工程,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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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路口整治工程,涉及全市320个路口整治,估算总投资约1500万。
(七)、其他零星工程
4.项目建设(略)
5.项目属地:永康市
6.服务范围:永康市2025年养护工程及其他零星工程设计咨询
二、中介服务需求:
1.服务时限:360天
2.服务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所提交的成果资料齐全有效,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要求,并取得上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备案或批复的文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交工验收之日止。
3.服务内容:永康市2025年养护工程及其他零星工程设计咨询,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初步设计咨询、技术设计咨询(如需要)、施工图设计咨询,初步设计概算审核,施工图预算审核(如需要)、工程量清单预算审核(如需要)、投标控制价审核(如需要)、施工阶段重大或较大设计变更(如需要)及后续服务等全部咨询工作。
4.比选方式:公开比选
5.比选方法:合理低价法
6.报价区间:100.0下浮率—0.0下浮率
7.备注:(1)最终结算为:单个项目对应收费标准*(1-下浮率),收费标准如下:
①初步设计初审服务费:按《对于规范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的通知》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文件(浙交摆2013闭126号)规定,以养护工程费为基数,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中公路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工作量比例分别为45%和55%换算初步设计咨询费费率为:【县乡道】初步设计阶段咨询费率为0.417‰(即0.51‰÷55%×45%),【国省道】初步设计阶段咨询费率为0.466‰(即0.57‰÷55%×45%)。
②施工图设计初审服务费:按《对于规范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的通知》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文件(浙交摆2013闭126号)规定,施工图技术审查咨询:以养护工程费为基数,交通工程施工图设计技术审查咨询【县乡道】指导费率为0.51‰,【国省道】指导费率为0.57‰
③初步设计概算初审服务费:按《对于我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概算试行委托中介机构初审的指导性意见》(浙交造价摆2012闭2号)的规定,类别为“交通工程施工图设计技术审查咨询”
④施工图预算审核服务费:参照省物价局《浙江省物价局对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的规定中“定额计价法--预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或审核”
⑤工程量清单预算审核服务费:参照省物价局《浙江省物价局对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的规定中“定额计价法--预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或审核”
(2)本项目评审分值构成(100分)=报价100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人,若报价得分相同则抽签确定。
(3)报价得分计算如下:
评标基准价:所有通过资格审查(既满足“四、报价人条件第1款,第2款、第3款”) 的最高的投标下浮率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分为满分(即100分)。
(4)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投标下浮率/评标基准价)×100
投标价得分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叁、比选时间:见下方附表“比选规则”中的比选起止时间。
四、报价人条件:
经相关部门审核注册入网,取得网上比选资格的中介机构,可参与相应资质类型及等级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比选。
1.资质类型及等级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通过全国投资项目(略)专业含“公路”专业),应上传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
2.其他条件:(1)、资格审查—业绩最低要求:
自2019年7月1日以来(业绩完成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成功地完成过1条公路养护工程的设计任务或设计咨询任务。
业绩证明材料:需上传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或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说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做否决投标处理。上述资料应能体现工程规模、技术标准、主要工作内容。上述资料中的单位名称应与竞价人名称一致,如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
(2)、资格审查—人员最低要求:
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019年7月1日以来担任过一个公路养护工程的设计任务或设计咨询任务的项目责任人。自申请查询之日前叁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2)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专业甲级造价人员资格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土建专业)(2018 年7月20日发布“建人〔2018〕67 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需附证明材料:主要人员相关证明材料:拟委任的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身份证须正、反面)、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专业甲级造价人员资格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2018 年 7 月 20 日发布“建人〔2018〕67 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的复印件;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还需提供相关业绩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项目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相关说明的复印件;以上材料中应体现人员的姓名和任职,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本次比选公告中涉及项目的设计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比选竞价,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
3.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比选的,由报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12-05
16:00:00
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委托人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六、成交方式:
成交办法:
本次比选由委托单位根据项目情况,采用公开比选的方式选择中介机构。
项目(略)
联系(略)
项目委托单位:永康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2024-11-28 14:21:48
附件:比选规则
序号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比选开始时间
| 比选结束时间
| 最低限价
| 最高限价
| 比选类型
|
1
| /
| 永康市 2025 年养护工程及其他零星工程设计咨询
| 2024-11-28 14:15:29
| 2024-12-05 16:00:00
| 100.0 下浮率
| 0.0 下浮率
| 公开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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