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
忻州市静乐县2024年度拟新出让矿业权相关报告编制工作
,采购人为
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比。
二、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忻州市静乐县2024年度拟新出让矿业权相关报告编制工作
2、项目编号:贬驰窜叠-(略)
3、采购内容:
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静乐县康家会镇固镇村南部片麻岩矿区2024年度拟新出让矿业权相关报告编制工作
完成静乐县康家会镇固镇村南部片麻岩矿区2024年度拟新出让矿业权相关地质报告编制等技术服务。
002
静乐县双路乡安子上村建筑石料用灰岩2024年度拟新出让矿业权相关报告编制工作
完成静乐县双路乡安子上村建筑石料用灰岩2024年度拟新出让矿业权相关地质报告编制等技术服务。
003
静乐县赤泥洼乡土岭村建筑石料用灰岩、静乐县双路乡狼儿沟村南部建筑石料用灰岩、静乐县赤泥洼乡龙家庄村西600米建筑石料用灰岩2024年度拟新出让矿业权相关报告编制工作
完成静乐县赤泥洼乡土岭村建筑石料用灰岩、静乐县双路乡狼儿沟村南部建筑石料用灰岩、静乐县赤泥洼乡龙家庄村西600米建筑石料用灰岩2024年度拟新出让矿业权相关地质报告编制等技术服务。
4、服
务
期:
签订合同后5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叁、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必须为合法纳税人,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供应商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报价。
5、
项目负责人
必须须具备地质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
6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供应商购买询比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项目
负责人
职称
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报价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任意一次的纳税凭证或免税证明、报价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任意一次的社保缴纳证明、2023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叁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注:上述资料须被授权委托人携带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复印件一份并胶装成册(略)买询比文件。供应商递交的证件,资料或印章有造假嫌疑导致的后果责任自行承担。
五、询比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2
4
年
11
月
21
日至202
4
年
11
月
25
日
(北京时间9:00-11:30,15:00-17:30,节假日除外)
2、发售(略)
忻州(略)
3、询比文件售价:
3(略)/本
;
售后不退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另行通知
2、响应文件递交(略)
另行通知
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七、发布公告媒体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
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
》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采购代理:
(略)
(略)
张建新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