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略)
长沙中梁恒置业有限公司
持有湖北梁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70.74%
的股权
(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湖北省武汉(略)
2024
年
12
月
29
日
10
时至
2024
年
12
月
30
日
10
时止
(延时的除外)(略)址:
http://sf.taobao.com/027/11
),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长沙中梁恒置业有限公司
持有湖北梁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70.74%
的股权
。
评估价值:
1330.55
(略),起拍价:
(略)
(略),保证金:
(略)
(略),增价幅度:
50000
(略)
(或其整数倍)
。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公告次日至开拍前
3
天(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
。
叁、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
5
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
5
分钟。
四、拍卖方式:增价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
六、本标的物现状:
该股权处于冻结状态
。
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被执行人或案外人无合法是由占用拍卖标的物造成不能交付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
特别提醒,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入股条件及办理股权变等相关政策,股权变更风险自行承担。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本拍卖标的物所需补缴的相关税、
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
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在
2025
年
01
月
14
日
17
时前
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武汉(略)
(略)
(略)7
, 跨行行号:
(略)4
)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买受人未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的视为悔拍,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
十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对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
2016
〕
18
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司法拍卖过程中,法院不收取任何中介费、咨询费、看样费、手续费等费用。
本次涉案财产拍卖主体为湖北省武汉(略)
标的物详情咨询(略)
(略)
刘经理
法院咨询(略)
(略)
(吴法官)
法院监督(略)
(略)
。
联系地址: 湖北省武汉(略)
222
号。
网
址:
http://sf.taobao.com
淘宝技术咨询(略)
400-822-2870
。
湖北省武汉(略)
二〇二
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