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
郴州(略)
拍
卖
公
告
(第一次拍卖)
(
2024)湘1003
执恢
388
号
郴州(略)
将于
202
5
年
1
月
1
日
10:00至202
5
年
1
月
2
日
10:00止(延时的除外)在
郴州(略)
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
https://sf.taobao.com/0735/07
,户名:
郴州(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郴州市白露塘路
59号华新雅苑6栋205号(产权证号:湘(2022)苏仙不动产权第(略)号),建筑面积:179.98平方米,
标的物位于第
2
层
,
总楼层
31
层,房屋用途:
成套
住宅,
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
装修情况:
毛坯
。
其他未尽事宜具体情况请
各竞买人自行查看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
。
评估价:
672000
(略),起拍价:
604800
(略),保证金:
(略)(以及其整倍数)。
二、本次拍卖仅在
淘宝
网上公开进行,本院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为处置该资产;拍卖公告以在
淘宝
网发布的为准,竞买人(略)站或平台了解的公告信息本院不保证其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次拍卖不接受线下报名,除
淘宝
网外本院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收保证金,请勿将保证金转账至本院银行账户,切勿将保证金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叁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委托的网
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联系
,
未预约
的
,不安排看样。
咨询、看样预约(略)
(略)
。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保证拍卖物的真伪或品质。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竞买人请竞拍前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四
、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上述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他人竞买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到本院
执行局
(
地址:
郴州(略)
179号)
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本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能通知(略)买权人。
六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需要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于竞拍开始前向
郴州(略)
人民法院
执行局
(
地址:
郴州(略)
179号)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行使优先购买权;竞买开始前仍未(略)买权,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七
、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之日起十日内将剩余价款交付本院指定账户(户名:
郴州(略)
9558
8519
1100
0666 533)
。填写缴款单时
请注明本案案号:(
202
4
)湘
1003
执
恢
388号及房号
。
逾期未交付剩余价款的视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法院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八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并
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九
、特别说明:为了维护当事人的权利,买受人应及时并自行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含向税务机关申报和结算税费),在取得过户材料之日起
10天内办理,本次拍卖的标的物起拍价、成交价不包括交易时的过户税费,买卖双方按照税法和行政法规等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交易税费: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权利人应缴纳或补缴的税金等一切税费、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土地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应由出卖人(被执行人)和买受人分别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时,由买受人承担。
房屋拍卖成交前所欠物业费均由被执行人承担,拍卖成交之日起物业费由买受人承担
,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时,买受人自行先行垫付的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
(
包括物业费
)
,可在拍卖成交裁定书送达买受人的十日内可持税务或行政部门发票原件向法院申报。逾期未申报,导致相关垫付税费无法从拍卖款项中扣减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相关税费的缴纳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自行到相关单位查询。
十
、本次拍卖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
与看样时的差异
、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十
一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五日内与本院联系。
十
二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咨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客服解决
。
十
叁
、依照法释〔
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对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
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次委托的湖南宜强法律咨询有限公司辅助机构是唯一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服务的第叁方,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十五、
竞买人(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其相关法律规定,仔细阅读本公告和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咨询(略)
宜强法律咨询
(略)
法院监督(略)
0735-2
896196
淘宝技术咨询:
400-822-2870
联系地址:
湖南省郴州(略)
179号)
郴州(略)
202
4
年
1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