叁、商务条款:一、报价要求:所报价格应含税含其他运杂费(卸车费),即包到价。报价厂商须按要求填写报价产物制造商全称。
二、资质要求:供应商需提供证明其报价产物为所报制造商的产物的相关资料,并(略)及技术要求,否则将视其为无相关资质,报价无效。
三、售后服务:(1)卖方货品验收后一年内出现质量问题,卖方无偿退换。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由卖方另行承担。(2)卖方所交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达不到约定的技术性能的,如果买方同意使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买方选择更换或退货,按逾期交货处理。无法使用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须无条件退回已收的全部货款,支付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并赔偿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供方按所签合同及技术协议要求,对产物质量问题负全责,自产物验收合格使用正常之日起质保一年,质保期内存在质量问题的,质保期自供方更换、修复质量缺陷后重新计算。质保期届满后对仍在合理使用寿命内的产物,因设计、制造、材料等内在质量缺陷造成需方损失的,需方仍有权要求供方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四、供货时间规定:1、若供方不能按时交货,每逾期一日按逾期未交货部分总金额的百分之五计收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需方实际损失的,供方应赔偿需方所有实际损失。供方支付该违约金或赔偿金的,并不能免除供方按照合同履行交货义务。2、供方延迟交货 7日的,需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按本条第一款追究供方的违约责任。3、供方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事先征得需方的书面同意,否则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供方承担转让债权金额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需方实际损失的,供方应赔偿需方所有实际损失。4、供方违约的,需方有权从与供方发生的任何一笔应付账款中直接扣除违约金或赔偿金。
五、付款方式: 全部到货经买方验收合格后,买方收到卖方开具13%税率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次月办理完挂账手续,挂账完毕后六个月支付合同总价90%。一年后质量无问题支付剩余10%质保金。(具体付款事宜需供应商咨询财务部并到公司财务部办理相关付款手续)。
六、运输方式:汽运至余吾热电有限公司,车辆(黄牌国六或新能源)进入厂区,供方方应服从需方安全与环保的管理规定;
七、交货(略)
八、交货时间:供货商需在签订的合同约定周期内供货。
九、包装要求:符合国家包装标准及产物出厂标准;供方提供,不计费,不回收。
十、产物质量及服务承诺:供应商须签订并加盖公章上传《产物质量及服务承诺书》(详见发询附件),对产物质量、货源保障、守信履约、售后服务等做出承诺。在合同履行期间和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方按照需方的要求负责免费及时修理、更换,供方拒不进行维修、更换或者经维修、更换无法达到需方使用目的的,需方有权解除合同,供方应当返还货款并承担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需方实际损失的,供方应赔偿需方所有实际损失。
十一、中----选方案:按包中----选 。(有效报名报价满三家,否则按项中----选)
十二、供应商违约规定:
1.供应商合伙串通进行报价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个月;
2.供应商中----选后未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个月;
3.供应商中----选后已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6-12个月;
4.供应商参与同一采购主体的采购项目,开标后主动放弃中----选资格累计两次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6-12个月;
5.存在同一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参于同一采购项目、同一制造商在同一采购主体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由授权代理商完全承担质量及售后服务等全部责任、授权有效期不足一年中任一情形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个月;
6.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12个月;
7.供应商所供产物有质量问题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12-36个月;
8.处罚期内发现在其它项目有其它失信行为的,视具体违规情形,延长处罚期限,最长3年。
十叁、公示二级公司监督(略)
二级公司监督(略)
十四、合同签订主体:潞安余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