叁、商务条款:一、报价要求:供应商所报价格为包到价,含税含其他运杂费等;报价时必须备注*(品牌产地);税率原则上为13%。
二、资质要求:
(1)生产厂家、代理商、经销商均可报价。供应商交货时需提报价产物的出厂合格证明提供产物合格证,并(略)及技术要求,否则将视其为无相关资质,报价无效;
*(2)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营业经营范围需有所报产物(略);
叁、售后服务:
(1)供应商需签定、加盖公章并上传《产物质量及服务承诺书》(详见附件),对产物质量、货源保障、守信履约、售后服务等做出承诺。
(2)在产物质保期内提供24小时免费服务,并无条件提供技术支持。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质保期自质量问题解决后重新计算。
(3)注明交货清单及采购员、收货人姓名;
(4)发货时请提前告知采购员,否则各供应站拒收货物,由此造成货物丢失等现象,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供货时间规定:12月20日之前到货。
五、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开具全额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买受人收到发票后进行挂账结算一年内付至90%,,剩余10%为质保金。
六、运输方式:出卖人以汽运(符合国六标准)方式将标的物送到买受人指定地点,出卖人负担所有费用。
七、交货(略)
八、交货时间: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货。
九、包装要求:
(1)符合国家包装标准或产物出厂标准;外包装为供货商提供,不计费,不回收;
(2)外包装应便于装卸、转运和存储,可在不拆箱情况下进行装卸、转运或存储;
(3)包装上应注明产物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以及防雨、防潮、堆迭层数等必要的标志标识;
*十、产物质量及服务承诺:
*(1)供应商报名、报价时须签订并加盖公章上传《产物质量及服务承诺书》附件(详见发询附件);
*(2)供应商交货时,提供产物合格证书及出厂检验报告;
*(3)供应商应按照询单所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采购方提供满足要求的未经使用的全新产物。
*(4)所报价格应含税含其他运杂费,报价时必须备注品牌及产地,明确交货期;
*(5)报价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签字盖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亲自投标不需要此项)、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等资质文件。
*十一、中----选方案:整包中----选。
十二、报价范围与要求
报价含13%增值税,含中间涉及的运输费、人工费、服务费等附加费用由卖方承担,不存在产物价格垄断,供货商无条件对所供产物跟踪技术服务;
十叁、供应商违约规定:
(1)供应商合伙串通进行报价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个月;
(2)供应商中----选后未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个月;
(3)供应商中----选后已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6-12 个月;
(4)供应商参与同一采购主体的采购项目,开标后主动放弃中----选资格累计两次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6-12个月:
(5)存在同一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参于同一采购项目同一制造商在同一采购主体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由授权代理商完全承担质量及售后服务等全部责任、授权有效期不足一年中任一情形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3-6 个月;
(6)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12 个 月;
(7)供应商所供产物有质量问题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12-36个月;
(8)处罚期内发现在其它项目有其它失信行为的,视具体违规情形,延长处罚期限,最长 3 年。
十四、二级公司监督(略)
(1) 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采供分公司监督(略)
(略),电子监督(略)
(2) 晋 能 控 股 物 资 采 购 分 公 司 电 子 监 督 邮 箱 :(略)。
(3)山西晋丰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监督(略)
十五、合同签订主体及结算公司:山西晋丰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