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冬季文旅促消费活动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宜春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冬季文旅促消费活动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略)址:https://www.jxsggzy.cn ) 獲取招標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23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明月-驰颁2024-029
项目名称:宜春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冬季文旅促消费活动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略)
最高限价:(略).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宜购2024贵(略)9 | 文化旅游宣传推介活动 | 1 | 项 | (略)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活动圆满结束、项目验收合格之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公司发展,支持监狱、戒毒公司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物、环保产物等政府采购政策。
4.1 中小公司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公司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公司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公司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需提供中小公司声明函。(中小公司划型标准参照《工信部联公司〔2011〕300号》文)。所投产物的制造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公司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公司、小型公司和微型公司,但与大公司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公司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公司、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公司(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公司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公司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预算专门面向中小公司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公司制造。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冲冲冲冲冲冲冲冲冲/冲冲冲冲冲冲冲冲。
4.2 如本项目采购的产物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物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物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物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物认证证书;
5.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1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小公司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30%或以上) 比例。(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公司,此条不适用)
叁、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30日 至 2024年12月08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3:00至23: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略)
方式:网上确认和下载招标文件
(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略)
2024年12月23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响应须知
1.潜(略)址:https://www.jxsggzy.cn )。办理CA数字证书事宜可拨打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略)
2.电子投标文件须于响应时间截止前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本项目采用“见面”招标方式,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携带颁础证书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略)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招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招标现场,供应商应(略)-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招标环节。
3.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在采购人宣布开始解锁后,所有投标人在30分钟内必须完成解锁。若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未解锁完成,解锁无效,系统将其投标文件退回,视为无效响应。
4.本项目是否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是 否
5.投标人须根据项目要求及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等情况,在响应报价中充分考虑,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6.政府采购倡导公平竞争,反对低于成本恶意竞争。投标人各分项报价正常、合理。与市场价格明显不符的,请提供相关说明材料。
7.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叁十日内,成交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相关条款规定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宜春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地址:
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10楼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宜春明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宜春市明月北路1188号九玺广场905、907室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略)
蓝女士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