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公司自筹。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
(略)(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类系统一年期小规模开发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2.采购内容
2.1&苍产蝉辫;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拟采购财务会计类系统一年期小规模开发外包服务,本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3家合格的投标人作为入围中标人(排名第一的入围中标人为主供应商),入围中标人分别与招标人签署采购协议。
服务内容
| 服务期
| 服务地点
|
财务会计类系统一年期小规模开发外包服务项目
| 一年或43个人月工作量使用完毕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略)(含税)。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指标及要求。
3.合格投标人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叁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
3.3截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与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5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项目。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13日,每日9时至16时。
(略),售后不退。线上领购招标文件相关事宜:1)注册: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0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北京(略)
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0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略)
7.联系方式
(略)
地址:北京(略)
(略)
电子(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北京(略)
(略)
(略)
电子(略)
(略)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