叁、商务条款:一、报价要求:
*(1)所报价格应含13%增值税及其他运杂费等一切费用。
*(2)所报物资须符合相关行业使用要求。
*二、资质要求:如是生产制造商需提供相应产物的生产资质;如是授权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厂家的授权证明,同时供货方需提供近叁年内与煤化工行业同类型同工况物资的供货业绩及发票。报价单位授权给经办人办理相关业务的,提供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的授权委托书,不存在授权情况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叁、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期在设备投入使用后12个月。中----选方应保证所完成的更新项目在原设计条件下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质保期内满足所有相关技术指标要求。如质保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中----选方必须在询价方发出通知后48小时内派人到现场免费维修,并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完成;逾期中----选方没有弥补缺陷的,询价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由中----选方承担。维修后的质保期重新计算。
四、供货时间规定:合同签订后5日内交付。
*五、结算及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出卖人同时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正常无质量问题十二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0%(电子承兑结算)。出卖人未先行提供发票或未按买受人要求办理挂账手续的,买受人有权拒绝付款。
六、交货要求:
(1)出卖人以汽运方式运输按买受人指定时间送货至买受人指定地点河南省开封(略)
(2)出卖人须在交货时同步提供出厂产物检验合格证、交货清单、材质证明书等买受人要求的其他相关等资料。出卖人未提交上述资料的,买受人有权拒收货物。
(3)验收如发生争议,由买受人指定的检测机构对产物进行检验,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包装需符合国家标准,不得损坏货物,
七、运输方式:汽运。
八、包装及运输要求:
(1)出卖人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照国家或者行业规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压、防潮、防震、防锈,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
(2)产物的包装物由出卖人负责提供。出卖人承担因产物包装不合标准而导致的产物毁损风险。包装物不计费,不回收。
(3)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所有装箱单应与货物清单一致。出卖人应在货物运输前日以邮件或邮寄等形式将货物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待运的日期、大约到达时间等通知买受人。
九、验收标准:
(1)交货之日起 5日内按要求在交货地点进行检验,出卖人须提供出厂产物检验合格证、货物清单及买受人要求的其他相关等资料。出卖人未提交上述资料的,买受人有权拒收货物。验收如发生争议,由买受人指定的检测机构对产物进行检验,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2)对产物质量问题负全责,自产物验收合格使用正常之日起使用期限大于一年,在正常使用期内存在质量问题的,自出卖人重新更换新品后计算质保期。质保期届满后对仍在合理使用寿命内的产物,因设计、制造、材料等内在质量缺陷造成买受人损失的,买受人仍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十、中----选方案:按项中----选 开标后报价单位需要密切关注开标情况,积极在联机洽谈中与发询单位进行对接,核价期间若在联机开始24小时内(略)
十一、供应商违约规定:
(1)供应商合伙串通进行报价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 个月;
(2)供应商中----选后未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3-6 个月;
(3)供应商中----选后已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6-12 个月;
(4)供应商参与同一采购主体的采购项目,开标后主动放弃中----选资格累计两次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6-12 个月;
(5)存在同一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参于同一采购项目、同一制造商在同一采购主体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由授权代理商完全承担质量及售后服务等全部责任、授权有效期不足一年中任一情形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3-6 个月;
(6)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12 个月;
(7)供应商所供产物有质量问题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12-36 个月;
(8)处罚期内发现在其它项目有其它失信行为的,视具体违规情形,延长处罚期限,最长 3 年。十二、公示监督(略)
1.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采供分公司监督(略)
2.晋能控股物资采购分公司电子监督(略)
3.河南晋开公司监督(略)
十叁、合同签订主体:开封金卓越贸易有限公司
四、技术条款:1、产物性能及使用范围:所供货物产物功能及用途、所属项目、应用部位、现场条件达到使用方使用效果。所供货物在设计、制造、验收、包装和运输等工作中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技术规范标准。
2、执行标准:所提供货物应保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产物,质量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产物各自执行标准,若所供货物经甲方验收外观、尺寸、材质、精度等不合格,和装配不合适,或者装配后运行不正常视为不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该供货方负全责。
*3、重要技术参数及产物执行标准:供应商所提供配件应满足现场装配尺寸要求,不得改变原有设备安装尺寸。保证所配套设备的各种工艺参数达到设备原始的工艺要求。
金属缠绕垫产物检验要求:
外观检测:
1.表面不应有划痕,凹凸不平,空隙,锈斑等缺陷。
2.表面非金属带均匀突出于金属带,且光洁平整。
3.焊点不应有虚焊和过烧等缺陷。
性能检测:
1.正常生产时,满一年进行一次形式实验;
2.停产时间超过3个月。进行一次形式试验;
实验中压缩率,回弹率,应力松弛性能和密封性能;同一材质,同一压力等级的垫片为一批,每批任取3片。要求全部符合垫片技术要求。如有一片不合格,则应加倍取样数量重新进行检测,如仍有不合格,则该批产物视为不合格。
材质检测:
1.金属带材料及非金属带材料应有质量证明书,每批垫片都进行化学成分抽样。
2.内外环须一体成型,不可焊接,拼接,折弯处理。
3.内外环须光洁平整,其不平度小于1‰ 。
垫片标记和标志:
1. 厂家名称
2. 标准编号
3. 垫片形式代号
4. 公称通径,公称压力
5. 垫片材质
4、验收标准:按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对国家要求强制取证的物资,要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标准执行检验。供货方所提供货物到达现场必须随货提供(但不限于)如下资料:产物检验合格证、交货清单、材质证明书、非标金属垫附图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