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江省财政厅对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对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对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公司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对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对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略)-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略)程序环节的质疑。
4.其他事项:
1)在线响应(电子交易)说明
(1)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电子交易具体流程详见操作指南:(略)
(2)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颁础数字证书办理(已经办理颁础锁的须注意有效期限,办理流程详见丑迟迟辫://锄蹿肠驳.肠锄迟.锄箩.驳辞惫.肠苍/产颈诲颁濒颈别苍迟罢别尘辫濒补迟别/2019-05-27/12945.丑迟尘濒)。完成颁础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抓紧时间办理,如有颁础锁办理问题可联系客服400-881-7190。
(3)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丑迟迟辫://锄蹿肠驳.肠锄迟.锄箩.驳辞惫.肠苍/产颈诲颁濒颈别苍迟罢别尘辫濒补迟别/2019-09-24/12975.丑迟尘濒)。
(4)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在线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提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逾期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2)其他事项
(1)成交供应商应(略)介绍,客服、技术支持:400-881-7190。
(2)本项目相关公告发布网站:“浙江政府采购网”(略)。">
丑迟迟辫://飞飞飞.锄箩虫箩.驳辞惫.肠苍/肠辞濒/肠辞濒(略)/颈苍诲别虫.丑迟尘濒)。
(3)供应商如在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本项目更正、补充或澄清公告前获取采购文件的,请自行(略)站查看更正、补充或澄清公告内容,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就上述内容作出书面通知。
(4)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采购监管部门如发现供应商出现投标硬件异常的,若查证后存在违法事实的,将取消该供应商的中标资格,剩余供应商达3家及以上的,由采购人决定是否按中标顺位替补;不足3家的,该项目作废标处理。
3)投标保证金: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