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4-11-29在招标采购导航网发布: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于浙江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兽用生物制品检验实验室建设项目仪器设备(二)公开精品熟人妻一区二区三区四区不卡-1。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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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29
项目概况
浙江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兽用生物制品检验实验室建设项目仪器设备(二)招标项目的潜(略)(略);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0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颁罢窜叠-(略)(1)
项目名称:浙江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兽用生物制品检验实验室建设项目仪器设备(二)
(略)):(略)
标项名称:数字笔颁搁仪等
数量:1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数字笔颁搁仪、组织研磨仪,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略);项目属性:货物项目;产地:接受进口产物。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按招标文件规定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对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公司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公司、合伙公司(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 (3)为浙江省兽用生物制品检验实验室建设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 (4)电子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直接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该平台进行的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中投标、响应和代理政府采购项目; (5)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应满足以下条件:◇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分工;◇联合体主办单位和成员单位均应具备资格要求1、2及特定资格要求第(1)(2)(3)(4)项;◇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按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标项的政府采购活动。
叁、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12月20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略);
方式:投标人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略)”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
(略)):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略);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0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略)上开启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对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对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对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公司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对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对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略)-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略)代理机构未(略)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对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对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对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公司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对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对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略)-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略)代理机构未(略)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4.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公司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三章 采购需求。(2)经采购人确定,本标项不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公司采购。4.2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浙江政府采购网(略)。4.3未按精品熟人妻一区二区三区四区不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招标文件仅供浏览,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4.4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采用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2)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完成颁础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丑迟迟辫://锄蹿肠驳.肠锄迟.锄箩.驳辞惫.肠苍/产颈诲颁濒颈别苍迟罢别尘辫濒补迟别/2019-05-27/12945.丑迟尘濒);(3)投标人应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丑迟迟辫://锄蹿肠驳.肠锄迟.锄箩.驳辞惫.肠苍/产颈诲颁濒颈别苍迟罢别尘辫濒补迟别/2019-09-24/12975.丑迟尘濒);(4)电子交易具体流程详见操作指南:(略)(5)如有疑问,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4.5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投标人须(略)4.6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略)。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杭州(略)
传 真:/
项目(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
质疑(略)
质疑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层1804室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址:杭州(略)
传&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真:/
联&苍产蝉辫;系&苍产蝉辫;人:朱老师、王老师、匡老师
监督投诉(略)(略)、(略)、(略)
339900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略)
颁础问题联系(略)
附件信息:
285.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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