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北京公司门头沟区分公司
2024-2025年宣传印制品设计制作合作伙伴集中公开询比项目
询比公告
本
询比项目
为
中国电信北京公司门头沟区分公司2024-2025年宣传印制品设计制作合作伙伴集中公开询比项目
(项目编号:
09-02-04C-2024-D-A29080
),
采购人
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
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
采购
条件,现进行公开
询比
,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
供应商
(以下简称
供应商
)
参加询比响应
。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中国电信北京公司门头沟区分公司2024-2025年宣传印制品设计制作合作伙伴集中公开询比项目
。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
与规模
:
采购一家供应商负责本项目全部的宣传品(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等)设计、制作、运输和现场安装等工作
。
本项目采购规模如下:本项目预估采购规模为
17.699(略)(不含税)。
1.2.2
实施
(略)
北京市。
1.2.3
项目性质:
宣传品采购
。
1.2.4
技术要求:供应商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采购人的相关要求,其他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
1.2.5
合同有效期: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1年。
1.2.6
成交供应商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名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物、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略)(略)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设置
不含税最高单价限价(详见响应报价表)
。
供应商不含税单价报价
超过
不含税最高单价限价
的,
其响应
将被否决。
★
2.
供应商
资格要求&苍产蝉辫;
2.1
营业执照及公司证件:
营业执照及公司证件:
供应商
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
采购人
和
采购代理机构
。
供应商
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
响应
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供应商
须提供以下公司证件:
(1)如
供应商
为公司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国家公司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略)的公司信用信息截图。如
供应商
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事业单位在线(略)的信息截图。
2.2
业绩要求:
供应商
须提供202
1
年
11月1日
至
询比公告
发出日前(不含
询比公告
发布当日)签署的同类项目(宣传品物料)的业绩合同,业绩累计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20(略);
注1:必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名称、标的、金额(份额)、签字盖章页等。
(1)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协议订单累计金额计算,业绩数量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数量计算。
(2)
供应商
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相应的订单。如仅提供框架协议未提供相应的订单,或仅提供订单未提供相应的框架协议,相应的业绩数量和业绩金额均不予认可。
供应商
提供的订单应为纸质订单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或系统下达的采购订单截图。
以上内容资料不全,
评审委员会
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注2:在必要时,
供应商
有配合提供上述所有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或框架合同及相应订单原件的义务,应按照
评审委员会
或
采购人
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若
供应商
所提供的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均不予认可。
2.
3样品递交:供应商无需递交符合询比文件要求的样品。
2.4
人员要求:
供应商
须为本项目配备
专业的
服务团队
,
团队人数不少于
2
人,至少包括:专职客户服务人员
1
名,配送售后相关人员
1
名。
注
1
:服务过程中若需更换团队人员,须提前经过
采购人
批准。
注
2
:
供应商
须提供
服务团队
《人员信息表》并备注人员角色
,
同时须提供上述所有人员
距离
响应
截止日所(略)查询过程的录屏视频,该视频证明文件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投标文件递交-04大附件上传”进行提交。
2.5
供应商之间关系:
供应商
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标包
响应
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
询比项目
响应
。
2.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7
供应商不得存在情形: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
采购人
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
采购人
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
采购
公正性;
(3)与本
询比项目
的其他
供应商
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
询比项目
的其他
供应商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
询比项目
的代建人;
(6)为本
询比项目
的
采购代理机构
;
(7)与本
询比项目
的代建人或
采购代理机构
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
询比项目
的代建人或
采购代理机构
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
询比项目
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供应商
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
响应
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叁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公司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公司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略)站(略)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在近叁年内
供应商
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7)
供应商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18)
供应商
在最近叁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19)在最近叁年内(自
2021
年
11月1日
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 有骗取
成交
、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0)在最近五年内(自
2019
年
11月1日
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1)
供应商
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
(22)
供应商
在过去一年因合同履行出现严重违约而被
采购人
发布通报3次及以上的,以
采购人
的正式发文为准
;
(23)
供应商
在最近叁年内在中国电信北京公司中标后不签署合同的或签署合同后因
供应商
原因解除或终止合同的
;
(24)在最近五年内(自
2019
年
11月1日
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5)其他按照《中国电信
供应商
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
供应商
及其
响应
产物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
询比项目
涉及多个产物评估品类的,
供应商
及其任一
响应
产物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
询比项目
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
供应商
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2.8 法律法规要求: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注:不满足上述任意一条,将被直接否决响应资格。
3.
询比文件
的
获取
3
.1
获取时间:2024年
11
月
30
日08时30分至2024年
12
月
4
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3
.2
获取方式:
(略)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
”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
询比文件
登记申领
,未在系统注册的
供应商
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
6
供应商
注册”。
3
.3
获取本
询比文件
不收取费用。
4.
响应文件
的
提交
4.1
响应文件
提交
截止时间
(即
响应
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11日9:30分(北京时间)。
4.2
电子
响应文件
的
提交
方式
:(略)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略)”
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
响应文件提交
,
供应商
应在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之前通过
电子采购系统
完成加密电子
响应文件
的上传。
供应商
未在
电子采购系统
进行
询比文件
申领登记或电子
响应文件
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
电子采购系统
提交电子
响应文件
。
4.3
本项目将于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
开启
响应文件
,
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
邀请
响应
供应商
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
样品的
递交
样品递交的时间、(略)
6.
供应商
注册
6
.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
网
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
供应商
,
须
通过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略)”
首页“立即注册”模块
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
询比文件
。
6
.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
的潜在
供应商
须提前办理颁础证书,并确保颁础证书在使用时有效。颁础证书办理流程
详见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首页
“操作指引
-颁础办理
”。
6
.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
(略) /(略)
0
服务(略)
(略)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略)(颁础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询比
公告在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略)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 址:北京(略)
邮 编:100010
(略)
孟老师
电 话:(略)
电子(略)
采购
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略)
邮 编:100069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略)(略)
(略)
孟庆宝、杨永琪、
赵宏月、魏宝强
电 话:
(略)(孟)、(略)(杨)
电子(略)
(略)
@1
89.cn
9.2异议接收方式
(略)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略)
采购
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2024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