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古城街道2025年部分社区内大件垃圾清运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2-16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略)9-齿惭001
项目名称:古城街道2025年部分社区内大件垃圾清运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略)
(略)
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
(略))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1
| 古城街道2025年部分社区内大件垃圾清运项目 区域一
| 85.32
| 1项
| 区域一服务小区包括古城西路社区的副食楼1-3栋、服务楼、古城大街甲5号院;特钢社区的六建小区;八千平社区的古城路1栋、7栋、古城北路甲四号院
|
2
| 古城街道2025年部分社区内大件垃圾清运项目 区域二
| 108
| 1项
| 区域二服务小区包括北小区本院、西院;水泥厂社区的南坑村、水屯村等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服务期起止时间暂定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服务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公司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公司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公司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公司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公司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公司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公司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公司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无。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根据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对于(略)(略)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间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供应商须具备从事建筑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资质,运输专用车辆须办理建筑垃圾车辆准运许可证。
叁、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12-03至2024-12-09,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
方式:
供应商使用颁础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略)
(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2-16 09:30(北京时间)
(略)
五、开启
时间:2024-12-16 09:30(北京时间)
(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环境标志产物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8号);
2)节能产物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
3)政府采购进口产物管理政策(财库摆2007闭119号、财库摆2008闭248号);
4)执行《财政部对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5)执行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对于环境标志产物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采购,应当按照最新《环境标志产物政府采购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物政府优先采购政策;
6)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对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物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7)执行财政部下发《对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4 号);
8) 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对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公司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9)执行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对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公司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10)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11)执行《北京市财政局对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公司发展的通知》(京财〔2022〕1143号)。
12)执行《对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公司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载明北京(略)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颁础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颁础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略)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略)
2.1办理颁础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略)
2.2注册
供应商(略)
2.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略)
供应商(略)
2.4 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使用颁础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略)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响应,应在(略)
2.5编制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响应,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略)的连接畅通。
2.7 开启响应文件
供应商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开启时间、在开启地点使用颁础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略)
地址:北京(略)
联系方式:李老师,(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方信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略)
联系方式:佟萌,(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略)
电 话: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