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5-01-03在招标采购导航网发布:(奥25-05)义乌市沥青废料公开处置。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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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苍产蝉辫;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苍产蝉辫;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公司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本次处置的沥青废料重量约为1万吨,为2025年2月1日-2026年1月31日期间道路维护所产生的沥青废料预估总量,共计1个标的。该物资分批移交,每次交付时间以出让方通知为准,竞得人须在接到出让方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上门收取物资,具体数量以实际交付为准。
1、报名时间:2025年01月03日至2025年01月09日16时止(节假日除外,报名时间以本公告为准)。(略)。于处置合同到期时,经双方确认无异议后不计利息退回。3、合同签订:出让方在竞得人付清全部款项后五个工作日内,与其签订《沥青废料合同》。4、物资有关事项:本次处置沥青废料的重量及质量,具体以出让方实际现场确认为准。移交时按成交单价*实际重量计算实际成交额,交易服务费按预估重量收取,不作减退。5、标的竞得人须在接到出让方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上门收取物资。所有的装卸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装卸费、运输费由竞得人自行承担。6、自由竞价:2025年01月03日上午0:00开始,开始自由竞价。7、限时竞价:2025年01月10日上午9:00开始,自动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周期为120秒,限时竞价中只要有竞价人报价,系统即会重新进入限时竞价时间周期。
须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2025年01月15日16:00前)向交易所缴纳履约保证金及应支付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特别事项约定》)等。
1、凡参加竞买者应事先认真咨询、实物查看,了解标的的实际状况,慎重应价。标的物如有视频资料、图片、图纸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竞价前必须仔细勘查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价行为,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物资竞价人拟参加竞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可对处置标的进行现场察看,但到现场察看的费用和安全责任由其自负。)交易所对处置标的的状态及品质不作担保,不承担瑕疵的担保责任。2、竞得人在清移时须注意安全,应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若竞得人在搬移期间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出让方概不负责。由搬运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出让方概不负责。3、标的物移交给竞得人后,竞得人应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合理安全使用竞得标的物,使用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事宜均由竞得人承担责任。4、竞买人对竞得的标的物进行加工并销售的,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物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1、本次公开处置面向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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