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略)
1-2标段
招标
文件
补疑
2
标段项目
编号:2024叠贵贵骋窜02960
-1、-2
一、招标文件澄清
1、
本项目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附件参考品牌——腻子粉、无机涂料、乳胶漆的技术参数中的“GB 18582-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修改为“GB 18582-2020《建筑用墙面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
2、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6重难点提示中的1标段、2标段工期时间节点要求修改
为“1、2025年1月25日前完成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如外立面架体搭设)。2、2月25日前完成外立面铲除。3、5月30日前基本完工。4、6月30日竣工。”
二、投标人疑问回复:
1、
招标文件笔8计划开工时间为2月14日与笔32工期节点以及6月30日竣工时间上和136天总工期前后冲突,请确认?
回复:本项目开工日期为2025年2月14日,竣工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工期节点要求的调整详见本补疑第一部分。
2、
施工组织设计的篇幅不超过50页是否不包含封面、目录及附图附表,附图附表是否可使用础3页面编制?
回复:包含封面、目录及附图附表,附图附表可使用
础3页面编制。
3、根据招标文件中详细评审标准,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所需证明材料中要求,“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网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为准。目前“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已经更新为“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该平台查询结果是否予以认可?请明确。
回复:予以认可。
4、招标文件第32页重难点提示中,“工期时间节点要求:1、1月25日前完成外立面架体搭设。2、2月25日前完成外立面铲除。3、5月30日前基本完工。4、6月30日竣工。”的要求,有如下疑问:
如果按照招标文件第8页1.3.2中“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2月14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通知为准)”的要求,2025年2月14号开始施工,一个月按照30天计算,可以满足第32页重难点提示中工期时间节点要求的第四点“6月30日竣工”的要求,则不能满足第32页重难点提示中工期时间节点要求的第一点“1月25日前完成外立面架体搭设”的要求。该部分内容相互矛盾,请招标人予以明确本项目的总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以及各项工期时间节点要求。
回复:本项目开工日期为2025年2月14日,竣工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工期节点要求的调整详见本补疑第一部分。
5、
我司近期进行法人变更,营业执照已经变更完成,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等其他公司类证照陆续提出变更申请、但尚未变更完成,是否可以?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公司法人变更资料是否认可?
回复: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公司法人变更证明材料予以认可。
6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奖项荣誉:投标人承接的公共建筑工程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我方有以下疑问:
(1)投标人参建的公建项目获得市级优质工程奖项,是否予以认可?
(2)车辆段作为交通运输类公共建筑,车辆段项目获得国家级奖项“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中国安装之星)”,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1)予以认可;
(2)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中国安装之星)不予认可。
7
、业绩匹配度评审因素有哪些,请明确?
回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进行
业绩匹配度
评审。
8、本项目总工期136日历天,招标文件笔8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2月14日,但招标文件笔33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6重要点提示:“工期时间节点要求:1、1月25日前完成外立面架体搭设。2、2月25日前完成外立面铲除。3、5月30日前基本完工。4、6月30日竣工。”部分节点在项目开工之前就已完成不合理,请问本项目是否可以取消节点要求,按照总工期136日历天控制施工周期。
回复:本项目开工日期为2025年2月14日,竣工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工期节点要求的调整详见本补疑第一部分。
9、本项目投标人须知1.3.2中计划工期:各标段均为13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2月14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通知为准);在10.6重难点提示:工期时间节点要求:1、1月25日前完成外立面架体搭设。2、2月25日前完成外立面铲除。3、5月30日前基本完工。4、6月30日竣工。重难点提示中的工期节点要求与计划开工日期不匹配,请问以哪个为准。
回复:本项目开工日期为2025年2月14日,竣工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工期节点要求的调整详见本补疑第一部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略)
地址:合肥市潜山路550号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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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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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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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