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上西藏·鹤鹤有鸣”——黑颈鹤主题邮册、明信片项目
单一来源专家论证公示
一、项目名称
“天上西藏·鹤鹤有鸣”——黑颈鹤主题邮册、明信片
二、采购人
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叁、(略))
(略)
四、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黑颈鹤主题邮册、明信片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该项目属于邮票、明信片制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2015年修正,现行有效)第十四条的规定:邮政公司经营下列业务(叁):邮票发行以及集邮票品制作、销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邮资凭证或者倒卖伪造的邮资凭证,不得擅自仿印邮票和邮资图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八十四条
:邮政公司,是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提供邮政服务的全资公司、控股公司;目前,中国所有邮票均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中国集邮总公司发行。
《邮票发行监督管理办法》第叁十八条中规定,邮票由邮政公司所属的印制公司或者邮政公司委托的印患公司印制。国内所有邮票的印制,均是由中国集邮总公司指定或者委托。
根据以上国家的相关政策和法规,邮政产物的制作通常需要由具备资质的邮政公司来进行。中国邮政作为国家邮政服务的主要提供者,拥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和专业的技术支持,能够确保各类邮政产物的合规性和标准化。选择中国邮政制作
“黑颈鹤”主题邮册是基于政策法规的要求、专业技术的保障、定制化服务的灵活性以及促进文化传播的综合考虑。
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叁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符合
“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
六、专家论证意见
因本项目目前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故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七、拟定唯一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
地址:拉萨市北京中路
33号
八、单一来源论证专家
本项目单一来源论证专家组由叁人组成,分别是:
王敏春:西藏祥腾信息工程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
宋彦平:拉萨市腾宏商贸有限公司,工程师
刘真睿:西藏祥腾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师
九、公示期
2025年1月4日
—2024年
1月10日
十、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略)》上发布。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有异议,请于公告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财政部门提出。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名
称:
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联
系人:
常会芳
联系(略)
地
址:拉萨(略)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西藏汇鑫实业有限公司
联
系人:李瑾丞
联系(略)
(略)
地
址:拉萨(略)
十二、附件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