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1、本次出租的标的为 内蒙古通粮集团大沁他拉(略)有限公司购置于2018年9月7日的玉米收获机一台, 规格型号为:迪马4驰窜-290,生产厂家为:九方泰禾国际重工(青岛),车辆编号为:02-210062J(略),发动机号为:6P18B007340。
2、本次出租标的 租期为3年 ,必须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
3、本次标的出租方与承租方协商开具增值税发票事宜,若与国家税收政策不符,以国家税收政策为准。
4、标的按现状出租,出租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5、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照出租方及交易公告相关规定进行资产交接,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6、在通过别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别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别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略),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略)项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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