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分行对于【甘肃银行天水分行】对于秦安县叶堡镇的冷库等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转让的公告(第叁次)
发布时间:2025/01/10 00:48
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分行将于
2025
年
1
月
7
日
10
时起至
2025
年
1
月
8
日
10
时止
(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略)址,
)对所持有的抵债资产进行公开挂牌竞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注:
2025
年
1
月
7
日
10
时起至
2025
年
1
月
8
日
10
时止
(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报名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一、竞买标的物:
对于秦安县鸿达果业专业合作社(略)
房屋建筑物包含:
冷库
1
幢、加工车间
1
幢、库房
1
幢、新修厂房
1
幢,总建筑面积
4860.00
㎡
.
建筑物现场勘查状况较好。
1、
冷库:建筑面积
1960
㎡,建筑年代
2009
年,砖混结构,室内为水泥地面,内墙及天棚均为聚氨酯保温集隔热材料,室内设有通风、除湿、保温设备,彩钢门,层高
8
米,自由落水。
2
、加工车间:建筑面积
1200
㎡,建筑年代
2009
年,简单钢结构,上铺保温膜,水泥地,层高
7
米。
3
、库房:建筑面积
500
㎡。建筑年代
2009
年,彩钢结构,室内地面部分
600mm*600mm
瓷砖,部分为水泥地面,塑钢窗,轻钢屋架,屋面为彩钢板。
4
、厂房:建筑面积
1200
平方米,建筑年代
2015
年,简易钢结构,彩钢维护,水泥地面,塑钢窗。均达到五通一平,即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及土地平整,基础设施完备,地势平坦。
机器设备状况:
1
、圆压圆模切机
1
台,安徽蚌埠东方纸箱机有限公司生产,于
2016
年购置;
2
、利工牌半电动推高叉车
1
辆。
2016
年购置;
3
、
CDD1.5B
电动托盘堆垛车
1
辆,
2016
年购置;
4
、切纸机
2
台,
2015
年购置;
5
、力之星正叁轮摩托车
1
辆,
2018
年购置。现上述机器设备部件齐全,使用正常。
上述资产评估价值
(略).60(略)。
二、重大事项披露:
目前冷库处于闲置状态。冷库建筑物未办理不动产权证,该冷库所在的土地使用权由秦安县绿康源果业有限责任公司所有,成交后可签订土地租赁或买卖合同。
周边配套:该资产(略)
叁、挂牌价格:
起拍价
(略).67(略),保证金
300,000.00(略),加价幅度
10,000.00(略)的整倍数。
四、保证金交纳、竞价款余款以及平台软件服务费支付:
(一)项目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二)竞价成功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分行指定账户,竞价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
15
日内完成支付。可通过支付宝网上支付或者银行支付:
①
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买受人可(略)
-
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
②
银行付款方式:通过银行转账缴入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分行指定账户
(
户名:贷款还款专用账户,眨裕
(略)0015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分行,联行行号:
3(略))
。
(叁)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买受人应在余款支付期限内完成平台软件服务费的支付,因买受人未支付平台软件服务费用导致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卖方有权延迟交割标的且不构成违约,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五、竞买人应具备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不包括原债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股东及其配偶或亲属、经营地址或(略)
六、咨询、看样的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
竞价结束前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分行联系((略)
(略)
)。
七、竞价方式: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
5
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
5
分钟。
八、特别提醒:
(一)本次竞价活动是经过一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作了说明。我行对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竞买前必须仔细审查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竟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二)参与竞买人必须开设淘宝账户。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叁)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四)本标的物属
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分行抵债资产。
(五)竞买后标的物转让过户
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我行予以配合,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费、电费等相关欠费由买卖双方根据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各自承担。
(六)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但本款规定不应视为
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分行
对竞买人(买受人)与相关优先购买权人之间任何争议造成的任何损失的赔偿责任或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八)根据法律规定,我行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九)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
(略)
宁经理
联系(略)
(略)
秦安县叶堡镇的冷库等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