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裕民县热源厂节能低碳化改造建设项目贰笔颁(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
( (略)0(略))
一、招标条件
(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裕民县
2.项目规模: 拆除1台原有29MW燃煤链条炉及锅炉基础附属设施,原地增容为1台58M燃煤链条炉,并配套建设环保等附属设施;对现有2座锅炉环保等附属设施进行更新改造;新建一座封闭煤、渣厂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新建一座消防水池与消防水泵房。为了满足工艺要求,对原有锅炉房进行扩建。改建土建烟囱一座(拆除原有烟囱);改造输煤廊,原有输煤廊增设除尘设备;对热源厂内墙及外墙进行粉刷;对热源厂室外硬化场地及绿化进行升级改造。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略)0(略)001
标段(包)名称: 塔城地区裕民县热源厂节能低碳化改造建设项目贰笔颁(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设计工作包括:设计阶段包含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办理项目前期手续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内容,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施工范围包括:本项目EPC总承包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4月0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0月30日
总工期: 577日历天
叁、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公司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4)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5)投标文件中所报项目经理与下载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项目经理必须一致。 2、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本单位注册;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且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备相关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或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
(略)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01月10日到 2025年02月09日
2.获取方式:请(略)招标文件
(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2月10日 10:30
2.递交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02月10日 10:30
2.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见面的形式开标
3.开标(略)
七、其他公告内容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略)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
地 址:裕民县 | 地 址:裕民县塔斯特西路18号2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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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
电子(略) 电子(略) |
2025年01月10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