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5-01-08在招标采购导航网发布: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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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略)与(略)签订的编号为叠颁1-2412闯厂02-001《债权转让协议》,(略)将其对(略)户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债协议、还款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及实现和执行资产包内各项资产相关的全部权利和法律救济,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方已经缴纳的诉讼费、保全费,依法转让给(略)。
(略)、(略)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略)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以及(略)对涉诉债权所主张的权利。
特此公告。
(略)
2025年1月8日
(略)名下(略)无锡(略)
(略)(略)
联系方式:(略)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略)
联系方式:(略)、(略)、(略)、(略)
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东路42号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止2024年10月16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略)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债权人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金额为准。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或履行清算责任。若本清单中保证人名单出现遗漏笔误的,并不意味着(略)对其保证责任的免除,保证人仍须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履行保证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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