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区就业促进中心项目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 海港区就业促进中心项目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 已由 /以/核准的批复,项目业主为 (略)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 &苍产蝉辫;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海港区就业促进中心项目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
(2) 项目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3万平方米,主要包含: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实训基地、配套用房、人力资源产业园等。
(3) 建设地点 :本项目(略)
(4) 总投资:约(略)。
( 5 ) 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 10日内完成项目建议书编制、送审,审查通过后5天内完成正式报告。
( 6 ) 服务 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项目审批合格要求 。
2.2比选范围:按要求完成海港区就业促进中心项目立项工作,主要承担本项目项目建议书编制,并协助招标人完成本项目项目建议书审批和立项工作以及其他相关服务。
3. 比选申请人资格 条件
3 .1 本次比选对 比选申请人 的资格要求如下 :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 2)具有“全国投资项目(略)专业包含建筑工程)或工程咨询单位乙级 及以上 资信预评价证书;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3.3 比选申请人没有处于被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比选资格的处罚期内,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略)。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 202 5 年 01 月 14 日至 202 5 年 01 月 16 日 ,每日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3:30 至 17: 00 (北京时间,下同),在 &苍产蝉辫;秦皇岛(略) 9号北方明晶二楼((略)) 购买比选文件。
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比选文件 :
(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 2)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3)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
( 4) 备案材料或资信预评价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注:上述所有复印件都须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4.2比选 文件售价: 300(略)每套,售后不退。
5.比选申请书的递交
5 .1 选申请书 递交的截止时间( 比选 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5 年 01 月 17 日 14 时 0 0 分 ,地点为 秦皇岛(略) 9号北方明晶二楼((略))开标厅。
5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比选申请书 ,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资智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选 人:(略)
地址: 秦皇岛(略)
(略) &苍产蝉辫;(略)
比选代理机构:(略)
地址:山东省菏泽(略) 叠座1402室
(略) (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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