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5-01-13在招标采购导航网发布:上海弥益实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1。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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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一、增资项目基本情况
江苏通融新材料有限公司持有51%股权;
新增投资方持有49%股权。
以下四项条件同时满足:
1、征集到符合增资需求数量(不超过1家)和资格条件的投资方;
2、拟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1130.5357(略);
3、增资价格(投资方拟投资金额/投资方拟新增注册资本)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结果;
4、增资情况符合本公告“增资后公司股权结构”中的持股比例要求。
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增资公司2021年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增资公司基本情况
叁、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1)意向投资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公司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投资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3)意向投资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
(4)意向投资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次增资不接受联合体投资、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和契约型私募基金等投资。
1、意向投资方应在挂牌期间内按要求递交举牌资料,并于挂牌公告期满日16时前将交易保证金(略)交纳至无锡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不具备投资资格。
2、意向投资方应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7个工作日内与增资公司签署《产权交易(增资)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增资)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增资款汇入增资公司指定银行账户。
3、募集资金超出新增注册资本金额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由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1、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增资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投资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增资方有权扣除意向投资方所交纳保证金,先用于支付无锡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划付至增资方。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或支付相关费用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①在增资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投资方提出投资申请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②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后,未能在七个工作日内与增资方签署《产权交易(增资)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争性谈判的;④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规则规定的其他违规违约情形。
2、意向投资方成为投资方的,其保证金按《产权交易(增资)合同》约定处置;未成为最终投资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增资结果通知发出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四、信息发布安排
五、遴选方案
(1)增资价格、增资款项支付方式、增资公司现有债务的承担方式及意向投资方的对此担保方式和担保能力;
(2)意向投资方综合实力:包括公司背景、公司信用、行业声誉、资金实力、融资能力等;
(3)意向投资方的资源优势;
(4)意向投资方在城市建设行业的经验、业绩;
(5)意向投资方与原股东能够建立良好的沟通协作关系,在公司管理、市场开拓等方面为增资公司提供战略支持者优先;
六、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400-601-4000 | 客服热线:400-601-4000 转 8000 | 销售热线:400-601-4000 转 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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