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格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够自主经营、独立核算,持有建筑施工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期间(中标通知书签发之前)未被暂扣;
(2)应具备下列施工资质:
独立完成
室外配套施工履约能力(3)且近5年内具备类似业绩3个及以上;
(4)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符合当地要求的相应证书,且在投标期间(中标通知书签发之前)未发生被有关部门暂扣情况;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人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7)投标人没有被列入中国二十冶集团分包商黑名单的。
(8)投标人需上传无高风险信息相关证明附件及投标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