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场馆设备更新及配套工程项目设计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1月26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厂颁窜颁2025-颁厂-0027-001
项目名称:场馆设备更新及配套工程项目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略)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本项目服务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施工验收合格之日止,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 45 天(含节假日)交付成果文件最终稿并完成图纸审核,并在施工过程中配合采购人处理设计变更、修改相关事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场馆设备更新及配套工程项目设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并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并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授权代表在本单位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4)供应商(略)(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磋商。
(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叁、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1月16日
至
2025年01月2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略)(略)
售价:
(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1月26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略)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1月26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略)(略)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略)-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略)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叁)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略)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略)-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略)
颁础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1《对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公司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公司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对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公司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2《国务院办公厅对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物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对于调整优化节能产物、环境标志产物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对于印发环境标志产物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对于印发节能产物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3《对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对于印发<对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物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1.4《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物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
1.5《陕西省财政厅对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公司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对于印发<陕西省中小公司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
1.6《对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对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 财办库〔2023〕52号)。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公司,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物的有效认证证书或相关证明。
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公司采购。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西安(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8层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略)
(略)
(略)
2025年0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