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各生猪(牛羊)养殖场户:
奈曼旗
2025年中央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已下达,现发布公告,征集符合条件的项目建设主体:
一、项目支持范围及方式
资金主要用于生猪(牛羊)生产环节的圈舍改造、良种引进、污粪处理、防疫、保险及流通加工环节的冷链物流、仓储、加工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支出,不得用于部门基本建设、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与生猪(牛羊)生产流通无关的支出,不得用于中央或自治区专项资金地方配套支出,不得重复用于中央或自治区相关专项资金已扶持项目。
奖励资金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对生猪(牛羊)养殖场户符合条件的建设内容,经批准并通过验收后,原则上按不超过核定项目投资额的
50%给予专项资金支持,重点支持投资规模较大,带动能力强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
申报
2025年专项资金项目的单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或个人,生产经营状况正常,运营规范,未被列入严重的失信主体名单。
(二)涉及审批事项的应依法获得审批(核准、备案)和相关前期手续,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且
2025年底前整体项目建设能够全部完工。
(叁)所申报项目建设内容无其他财政性资金支持。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报。
叁、申报流程
(一)申报。项目建设主体
2025年
3
月
1
日前报送相关材料;
(二)遴选。相关部门对申报主体的材料进行评审遴选并实地勘察,择优对符合条件的建设主体予以批复;
(叁)建设。获得批复的项目主体着手开始施工建设;
(四)验收。建设单位完成建设后,整理汇总相关材料,报请旗农牧和科技局验收;
(五)拨付资金。验收通过后,兑付奖励资金。
四、申报材料
(一)项目建设主体营业执照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叁)申请书(简要说明申报单位基本情况,经营状况,养殖情况,拟建设内容及投资额度,完成期限,申请补贴资金量,申报的建设内容是否有其他政策或财政资金支持等)
(四)公司照片、项目建设场地的照片
(五)项目实施方案(涉及基础设施建设的,附设计图纸和预算书;涉及购买服务的提供设备品牌型号及价格);
(六)涉及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复印件;
(七)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信息表;
(八)银行征信。
五、申报地点及(略)
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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址:奈曼旗农牧和科技局叁楼畜牧渔业股
联
系
人:孟和
联系(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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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奈曼旗农牧和科技局
2025
年
1
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