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
2、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若有相关补充通知会(略)及时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 法定代表人证书和本人身份证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本项目委托代理人不做要求,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公司正式员工,同时须提供本工程开标当月前连续(不含开标当月)六个月以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和在本公司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4、 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或根据《对于外省进赣建设工程公司信息登记管理通知》要求办理的公司信息登记并已审核通过的,可提供江西省住建厅官方网站(住建云)“省外进赣公司登记”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 拟派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提供本工程开标当月前连续(不含开标当月)六个月以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和在本公司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六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6、 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必须提供本工程开标当月前连续(不含开标当月)六个月以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和在本公司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7、 拟派本工程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及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是指在编在岗且是国家财政全额拨款或部分拨款单位工作人员)。
8、 按玉府办(2015)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中标后必须提交农民工保障金。
9 、按饶建发【2018】30号文规定,施工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刷脸考勤管理规定。 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