叁、商务条款:(一)报价要求:所报价格为含税含其它运杂费(到厂卸车费),即包到价。
(二)资质要求:供应商需提供证明其报价产物为所报制造商的产物的相关资料,并在报价时提供符合商务和技术条款的相关资质,评审时对报价供应商资格后审。
(叁)产物质量及服务承诺:供应商报价时需签定、加盖公章并上传《产物质量及服务承诺书》(附件)
(四)询单产物若为“安标”产物,报价时需在备注栏注明,并出具相关安标证。
(五)供应商报价时须按要求在“制造商”一栏中产物制造商。填写的报价制造商应为全称。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供方开具13%的增值税发票,支付期限:财务挂账后按照付款资金计划30个月内付清。
(七)交货要求: 合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交货(略)
(八)售后服务:提供24小时响应机制,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质保期自质量问题解决后重新计算。 产物自使用之日起质保期为12个月。
(九)运输方式:公路运输,不接受物流提货,运输费用由出卖方承担,运抵现场前的风险由出卖方承担。
(十)包装要求:根据货物的外形特点,选择适宜的包装材料。
(十一)中----选方案:按项中----选。
(十二)供应商中----选后需及时回复并提供采购方在联机洽谈的问询或要求提供的资料,24小时未提供相关资料的视同供应商自动放弃参与该项目。
(十三)验收要求: 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验收。
(十四)供应商违约规定: 供应商合伙串通进行报价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3-6 个月; 供应商中----选后未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3-6 个月; 供应商中----选后已签定合同,主动放弃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6-12 个月; 供应商参与同一采购主体的采购项目,主动放弃中----选资格一年内累计两次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6-12 个月;存在同一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参于同一采购项目、同一制造商在同一采购主体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由授权代理商完全承担质量及售后服务等全部责任、授权有效期不足一年中任一情形的, 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3-6 个月; 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 12 个月; 供应商所供产物有质量问题的,禁止其参与平台业务12-36 个月; 延长处罚期限,最长3年。
(十五)二级公司监督(略)
四、技术条款:一、所供配件满足主机配套使用要求、所供配件为全新、未曾使用过的产物。
二、随货附有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及相关技术文件。
三、 满足我公司对配件的使用、包装、运输要求。
四、所报配件与询单中配件的规格型号和件号不符,则在报价物料描述中注明替代或升级后的规格型号或件号,并出具上传制造商的澄清说明,保证互换使用。
五、验收标准:1、全部货物均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2、每一个包装箱内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以及其他国家规定的相关证件。3、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供货方负责按照要求补足、更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4、供货方出具货物的合格证书、出厂检测报告等相关质量证明文件(需加盖公章),未能提供相关资料的,我方有权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