骋533樟树牛石背至竹山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公开
根据工程项目招投标有关要求,现对《
骋533樟树牛石背至竹山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文件
》中的关键内容进行公开:
一、项目概况
详见《
骋533樟树牛石背至竹山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勘察设计
精品熟人妻一区二区三区四区不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
骋533樟树牛石背至竹山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勘察设计
精品熟人妻一区二区三区四区不卡》。
叁、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详见附件)。
四、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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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宜春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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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明月北路999号 ???????????????????????????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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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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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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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江西东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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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江西省南昌(略)
(略)
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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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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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 ??宜春市交通运输局招投标监督办公室 ??????????
地址: ???宜春市宜阳大厦西座618室 ??????????????????????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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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
2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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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 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在 202 3 年 度全省公路设计公司信用评价中评为较高信用 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 与申请资格预审时比较,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且其投标未影响招标公正性:
a. 投标人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等证件的副本变更记录复印件;
b. 投标人仍然满足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资格预审条件最低要求(资质、业绩、人员、信誉等);
c. 与所投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与招标人也不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补.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 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 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 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 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 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 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 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
续上表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评分
因素
|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2.2.4(1)
| 技术建议书 (文本内容应突出重点、文字精炼、避免繁琐冗长)建议:技术建议书文本不超过160页,必要的图表不超过350页。
| 45 分 | 对 招标 项目 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4 分)
| 1、对招标项目的理解方面进行阐述,合理得1.8-2.0分, 较合 理得1 .5-1.8分,一般得1.2-1.5分;未提供不得 分 。
2、对项目的总体设计思路方面进行阐述, 合理得 1.8-2.0分, 较合理得1.5-1.8分,一般得1.2-1.5分;未提供不得 分 。
|
对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 特点 、 关键性技术问题的 认识及其 对策措施 ( 16 分)
| 1、对本项目勘察设计特点方面进行阐述,合理得3.6-4.0分, 较合理得 3.0-3.6分,一般得2.4-3.0分;未提供不得分。
2、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对策措施方面进行阐述 ;
①路线用地与基本农田关系论证合理,不占基本农田,并提供路线用地与基本农田关系图;
②论证路线与涉高速公路、跨蒙河节点方案合理性并提供实景效果图;
③论证 路线 与沿线重要管线关系;
④路线 终点的走向论证(与新余驳533的对接情况) 。
合理 得 10.8-12分,较合理得9.0-10.8分,一般得7.2-9.0分; 未提供不得分。
|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4 分)
| 对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方面进行阐述,合理得 3.6-4 分,较合理得 3-3.6分,一般得2.4-3分;未提供不得 分。
|
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安全保证措施 (4分)
| 1、对勘察设计质量保证措施方面进行阐述,合理得1.8-2
分,较合理得 1.5-1.8分,一般得1.2-1.5分;未提供 不得分。
2、对勘察设计进度保证措施方面进行阐述,合理得0.9-1
分,较合理得 0.75-0.9分,一般得0.6-0.75分;未提 供不得分。
3、对勘察设计安全保证措施方面进行阐述,合理得0.9-1
分,较合理得 0.75-0.9分,一般得0.6-0.75分;未提 供不得分。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2 分)
| 对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方面进行阐述,合理得 1.8-2
分,较合理得 1.5-1.8分,一般得1.2-1.5分;未提供不 得分。
|
必要的图表和拟投入最
新技术及设备( 15分)
| 1、图纸内容齐全,丰富详实, 平面设计合理(需在1: 2000 地形图展示), 深度有利于开展下阶段的设 计,部分重要节点图纸说明完善,与周围道路衔接合适,造价合理,并符合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编制的好得 9-10分,较好的得7.5-9分,一般的得6-7.5分;未提供不得分。
2、拟投入无人机技术得2分,投入路线设计正版软件得1分, 投入路面结构设计正版软件得 1分,投入桥梁上、下部结构计算 软件得 1分,本项最多得5分。此加分项需附( 网上上传) 购 买合同及发票彩色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评分
因素
|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2.2.4(2)
| 主要
?
人员
| 25 分 | 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人员
| 项目负责人(10分)
| 投标人满足附录 4“项目负责人”要求得8分;项目负 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职业资格加 2 分,最多加 2分。
评审依据:网上上传项目负责人有效的职称证书、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不予计分。 |
各分项负责
人任职资格( 15 分)
| 投标人满足附录 5“各分项负责人”要求得 9 分 , 工程测量分项负责人具有注册测绘师职业资格加 2 分;其他分项负责人每增加一个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职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职称加 1 分 。 最多加 6 分。
评审依据:网上上传各分项负责人相应有效的职称证书、以及造价工程师和、注册测绘师、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不予计分。 |
2.2.4(3)
| 评标价
| 10 分 | 投标人投标报价响应本项目勘察设计费的得 10分,高于或 低于本项目勘察设计费为无效报价,按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
2.2.4(4)
| 其他 评分因素
| 技术情况
| 5 分
| 1、 投标人获得与勘察设计有关的国家或省级科学进步奖,主编或参编或起草过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每提供一项证明材料得1分,最多加2分。
评审依据:网上上传有效的与勘察设计有关的发明专利、国家或省级科学进步奖、主编或参编或起草过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计分。 2、 投标人近 叁 年(20 22 年1月至今)获得过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与工程咨询管理(包括勘察设计、监理等工程咨询工作)有关的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得 3 分。
评审依据:网上上传有效的 相关证书 原件彩 色扫描件,否则不予计分 。
|
业绩
| 10分
| 1、投标人满足附录2要求的得6分;
2、 投标人自 2020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独 立完成单项里程不少于 10公里的一级公路及 以上等级新(改)建工程勘察设计业绩的,每个加 2分,最多加4分。
评审依据:网上上传有效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施工图批复文件原件彩色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计分。 |
履约信誉
| 5 分
| 投标人在 2023年度江西省 交通运输厅 普通公路 设计公司信用评价中获得 础础得 5 分、 获得础得4、获得叠 得 3 分 。
评审依据:提供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相关网页彩色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
?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
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
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
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项至第 3.5.5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
按本章第 2.2.4 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 A;
(2)
按本章第 2.2.4 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
按本章第 2.2.4 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D。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叁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础+叠+顿。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5.1 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
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
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4 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 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叁位“四舍五入”。
3.5.2
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颁。
3.5.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别.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产.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别.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蹿.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补.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
产.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肠.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
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
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
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补.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产.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
提供虚假的业绩;
d.
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别.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蹿.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3 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4 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