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5-01-27在招标采购导航网发布:巨化股份电化厂、巨塑公司所持熬碱锅、聚合釜等报废设备资产包。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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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苍产蝉辫;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苍产蝉辫;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公司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受让意向方(竞买方)并办理线上竞买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略)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竞买方,则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竞买人,则:(1)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竞买人,则该竞买人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成交价格按拍卖起拍价与该竞买人报价孰高原则确定。(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人,则于2025年3月10日下午14:00整在衢州(略)(略)。转让标的如有溢价,则按照转让方所持资产挂牌价格占总挂牌价格比例同比例溢价。5.本次转让标的分以下二个场地:(1)场地一:(略)6.转让标的信息披露期25个工作日,标的展示由浙江嘉泰拍卖公司衢化办事处组织(以下简称嘉泰拍卖)负责集中进场看样,看样时间分别是2025年3月3日和2025年3月5日上午8:30。嘉泰拍卖看样(略)7.意向方报名前应联系看样(略)8.意向方报名时除提供主体文件外,还须提供经转让方审核通过并加盖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电化厂公章的《实地勘察证明》等证明材料。9.意向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浙交汇”平台浙交所的存管银行,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略)。项目成交后,履约保证金存放在转让方指定账户(即(略)账户)上,项目完工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受让方向转让方提出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略)凭转让方通知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3.受让方须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履约保证金至转让方指定账户(户名:(略),账号: 20(略)78,开户行:柯城农商银行衢化支行)。转让方收到(略)的履约保证金收取确认函后开具《工作联系单》。4.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发票。向公司法人、非法人组织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品名:废旧设备,税率为13%。向小规模纳税人、自然人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品名:废旧设备,税率为13%。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发票在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后15个工作日内开具。5.转让标的物品质、数量以现场实物为准,设备的任何售后服务及维修事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和支付费用。资产评估基准日后的转让标的的价值变动,由受让方承担。6.标的物交割事项:(1)对于转让标的,转让方均不提供合格证、检验证、许可证、技术文件,也不出具相关证明等。也不提供设备生产厂家发票,不保证其完整性和可使用性,不提供相关技术资料。若将标的物重新投入使用,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一切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2)本次转让标的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3)受让方必须自行解决所有标的物的装载、运输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装载、分类、拆解、运输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必须事前充分考虑装载、运输过程所需的各种成本费用及风险。受让方进场提运需编制提运方案,并经转让方认可后实施。(4)受让方应对拆解、装载、运输全过程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承担全部责任。成交后受让方须在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的同时与转让方签署《受让方安全管理协议书》。(5)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后3个工作日内,转、受让双方完成标的物的清点交割工作,并办理相关交割书面手续。受让方接收人必须是本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6)转让标的交付以现场实物为准。自转让标的交割完成(以书面手续为准)之日起,转让标的的权属归受让方所有。受让方应自行承担转让标的妥善保管的责任和义务。转让交割日之后发生的转让标的物失窃、损毁等损失的情形,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略)/天。(8)受让方必须自行解决标的物的搬运及垃圾清理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9)受让方在场地一老固碱厂房现场提货时,提货人员作业时必须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口罩、护目镜等。(10)场地二巨塑公司氯化钙装置部设备堆场3台设备浆料槽因设备直径达5.2米,无法直接出厂,提货期间由转让方负责现场动火切割解体,受让方需安排起重机械无条件全程配合,所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特别提示:若涉及房屋限购、贷款等政策的,意向方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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