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5-02-12在招标采购导航网发布:材科院包覆沥青试验装置。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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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材科院包覆沥青试验装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供应商资格要求
备注
1
材科院包覆沥青试验装置
采购范围:
本项目所招标包覆沥青试验装置,主要功能包含:1.包覆沥青试验装置应稳定和准确地实现原料油预处理、在线进料、反应、流体输送、分馏收集、计量、监控等功能;2.该装置应包括:预处理系统、原料进料及计量系统、加热系统、冷却系统、反应系统、流体输送系统、在线分馏系统、控制系统等组成部分;各系统需合理排布,集成为一个有机整体;3.其中控制系统应具有在线监控、数据采集、存储、查询、导出、报警等功能。
主要技术指标:
详见技术规格书。
(2025年2月)
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所投产物的制造商须同时具备有效的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OHSAS18001)或GB/T45001 (ISO45001)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可(略)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物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以自己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的,不能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
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5.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产物的制造商在中国境内具有高温高压反应釜或高温高压连续反应装置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2套。
6.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5年2月12日)至(2025年2月18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附:技术规格书
中海油化工与新材料科学研究院(北京)有限公司
202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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